(芝加哥時報/快訊)芝加哥市1區市議員丹尼爾·拉斯帕塔正在說服市議會委員會批准將他的轄區列為芝加哥第18個禁止在私人停車場給車輛“上鎖”的區域,他還呼籲全市範圍內都來反對這一行為,因為這會“讓人感到很有侵略性”,像是對“私人財產的侵犯”。………………………………
拉斯帕塔說,他理解為了保護私有產權而在停車一事上採取的一些強制性措施,但是這對於被強行上鎖或直接拖出私人停車場的車輛的持有者來說,這一過程缺乏正式的告知和完整的申訴程式。他希望這個城市的居民至少可以獲得同樣平等的申訴和抗辯的權利,在一個平等公正的場合為自己的行為和權益進行正面表達。拉斯帕塔表示,他之所以現在要提出以上這些要求,是因為在他的轄區內,他曾試圖與上鎖方溝通是否可以在上鎖之前對駕駛員先給出一個口頭警告,但是這一要求卻被直接拒絕。
但在會上,拉斯帕塔還是與其他有不同意見的議員產生了爭論。一些議員認為“可申訴”的前提應該是司機不能把車輛停在私人停車位上。另有議員認為上鎖有其好處,在芝加哥西區,“上鎖”是打擊賣淫、販毒等犯罪行為的利器。
多年來,芝加哥對車輛使用“上鎖”的方式來對車輛進行強制處罰的方式一直都在引起各種爭議。1999年,在有關哄抬物價和打架鬥毆的報導中,市議會決定禁止“上鎖”行為。但十八個月後,這種方式又重新回到了芝加哥人的視線中。從2004年開始,“上鎖”方被要求只有車輛在不當位置停車達到15分鐘以上,懲罰才可生效。如果車主在15分鐘內返回並要開車離開,那麼處罰不可實施,“下鎖”也不可收取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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