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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伊州房客驅逐令延至6月30日才能執行

(芝加哥時報/快訊)為了體諒房客在新冠疫情期間的艱苦, 聯邦政府今天特別發佈行政命令,延後執行房客驅逐令至6月30日, 屋主在此之前不得驅趕房客, 這也是拜登政府的德政之一,伊州原本規定的對房客驅逐令至3月30日到期。

聯邦政府曾經在去年9月明令如果房客因與疫情有關的失業或支出而未能支付租金,以及2020年估計收入低於9.9萬美元的個人和低於19.8萬美元的聯合報稅的夫婦, 或他們無需向美國國稅局申報2019 年的任何收入者,他們的房東不得驅逐租房者,而因與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有關的困難,包括但不限於收入銳減、可補償工作時數或工資的損失,或與冠狀病毒疾病大流行直接相關的自付費用的增加,個人無法全額支付房租或住房付款 。

至於必要支出(non-discretionary expenses)包括但不限於食品、水電費、電話費和上網費、學習用品、禦寒衣物、牙醫費、醫療費、眼科費用、托兒費和交通費,包括車貸、維修費和保險費。

白宮表示,住房和城市發展部(HUD)將與各州政府和住房提供者聯繫,就暫停驅逐令的延長進行溝通,並將在需要時提供指導和支持。

在另外一方面,為了幫助保護新冠疫情中遭受經濟困難的房主, 拜登曾於上個月將房屋止贖禁令延長至6月30日, 如果在那個日期之前出現購買者因故不能按期交付貸款,超過期限的房屋不得歸為放貸機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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