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時報/快訊)伊州最高法院表示,現在是時候允許人們攜帶手機進入全州的法院了,全州各地的地方官員都在爭相更新相關政策。目前法院官員正在審查有關在法院和法庭使用手機和其他便攜式電子設備的政策。預計政策的改變將很快允許訪問者攜帶手機進入法院大樓,其中包括在馬卡姆和布裡奇維尤的法院大樓,以及在朱麗葉特的威爾郡(will County)和法蘭克福的法院大樓。首席大法官安妮·m·伯克(Anne M. Burke) 在一份關於法院新政策的聲明中說:“法院必須與時俱進,這是滿足法院使用者需求的一個重要途徑。要求人們在進入法院時把手機和其他電子產品留在家裡已經不再現實。
這一變化對一些地區的影響更大。例如,在喬利耶特市中心新建的10層威爾郡法院大樓(Will County Courthouse),以及法蘭克福、柏林布魯克(Bolingbrook)和普萊恩菲爾德(Plainfield)的法院分院,訪客始終被要求不得攜帶電子設備。威爾郡於2020年10月投入2.075億美元新建法院,舊法院也禁止使用手機。庫克郡也在參照伊州最高法院上周宣佈的政策,重新審議其電子設備政策。目前,訪客已經可以攜帶手機和其他設備進入庫克郡的大多數法院。然而,自2013年以來,位於芝加哥南加州大街2600號的喬治·萊頓刑事法院大樓(George N. Leighton Criminal Court Building)就禁止使用電子設備。
是什麼促使伊州最高法院在這個時候頒佈了它的政策?芝加哥論壇報報道,有跡象表明,此舉是在人們對低收入群體經濟上受到懲罰的不公平現象的高度認識下做出的。例如,2013年,庫克郡在加州第26街安裝了手機寄存機,允許訪客以3美元的價格寄存手機。新政策規定,法院必須免費為訪客提供安全的存儲空間。伊州最高法院表示,乘坐公共交通去法院的人,如果付不起保存費,通常會把設備藏在灌木叢或建築物外的垃圾桶後面。法院表示,他們的設備經常丟失或被盜。法院強調,它的目標是確保在法庭上代表自己的人能夠獲得更有能力的人更有可能獲得的工具。人們通常需要設備來與他人交流,在線填寫表格以及其他重要原因。伊州最高法院表示,法官仍可能禁止在法庭上使用電子設備。如果違反者被發現在法庭上拍照或錄像,法官可以沒收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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