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時報/快訊)根據伊州立法者本周提出的一項兩黨提案,參與商店偷竊打劫的犯罪團夥可能會面臨重罪指控。該法案是參議院對眾議院1091號法案的一項修正案的一部分,將設立“有組織零售犯罪”的罪名,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
芝加哥太陽時報報道,該法案將有組織零售犯罪定義為意圖轉售商品的盜竊行為,無論是盜賊還是其他人所為。
來自唐納斯格羅夫的共和黨參議員約翰·柯倫(John Curran)在介紹該法案的新聞發佈會上說:“毫無疑問,這些罪行不是隨機的。” 柯倫將零售盜竊團夥描述為企業,其中的竊賊通常是犯罪組織的低級成員。而有組織的零售犯罪通常是由販毒和販賣人口的同一組織實施的。該措施還呼籲對在線第三方市場——例如亞馬遜市場和eBay——進行更嚴格的監管,因為犯罪分子經常在這些市場出售被盜物品。
參議院最早可能於今天對法案進行投票。然後,眾議院必須就修改後的法案進行投票,然後才會被送到州長普利茲克(J.B. Pritzker)的辦公桌上。大會截止日期為4月8日,這是立法會議的最後一天。
來自西泉市的民主黨州參議員蘇西·格洛瓦克·希爾頓(Suzy Glowiak Hilton)本周提出了該法案。她所在的地區包括奧克布魯克中心購物中心(Oakbrook Center mall),去年11月,14名竊賊參與了對一家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商店的砸搶搶劫。格洛瓦克說:“零售盜竊是有受害者的犯罪。他們進來打砸搶,嚇著了店員和光顧商店的人。人們會擔心自己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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