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段時間有位小紐正在辦理美國職業移民綠卡的客人遭遇車禍不幸離世,離世前他的I-140資格申請已經獲批,理論上作為這份職業移民申請的受益人,一旦綠卡獲批之後他本應該為主申請人雇主工作,但由於申請期間離世這份I-140也就失效了,可他的妻子和孩子們作為這份申請的附屬受益人是否還能繼續等待排期、拿到綠卡呢?
今天就想和大家聊聊這條相對冷門的知識點,如果在綠卡申請過程中主申請人不幸離世,這份綠卡申請是否依然有效?離世申請人的家人們,一方面要承受親人離世的悲痛,另一方面是否還要遭受舉家盡快遷離美國的巨大變動呢?
在這個問題上美國官方還挺人性化的,最早美國移民法規定,如果主申請人在案件還在審理過程中去世,該申請將自動被撤銷。但2009年國會修改了這條規定,新規定說明從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綠卡申請主申請人離世、其受益人或附屬受益人仍有機會順利獲得綠卡。
先說回小紐的客人Wu先生,他的I-140已經獲批,離世前他正在等待綠卡排期。
當Wu先生的太太聯繫到小紐後,我們為Wu先生的太太準備了一份Request for Relief聲明,申請時還附帶了Wu太太的工作證明、他們在美國擁有的房產資料,證明Wu太太和孩子們在獲得綠卡後並不會使用政府福利、成為社會負擔。
其實需要證明滿足的條件和所有綠卡申請需滿足的條件相類似,受益人得證明自己把美國視作最主要的居住地,而不會通過綠卡濫用美國社會福利、造成社會經濟負擔。
遞交這類Request其實並不需要額外填寫表格或繳納費用,但是如何撰寫申請內容、組織證明文件,都會影響著這份申請是否能夠繼續和最終拿到獲批通知。
親屬移民:尋找替代擔保人
之前小紐有另外一位正在辦理親屬移民的客人也遭遇了類似問題。
綠卡持有者Wang女士通過申請F2B(綠卡持有者21歲以上未婚子女)為其已經成年的兒子辦理綠卡,同樣也是在等待排期期間,由於健康問題Wang女士不幸離世。
雖然Wang女士的兒子在美國已經工作,有可靠的收入來源以及資產證明,但由於原本作為經濟擔保人的Wang女士已經去世,為了保證之後不成為公共負擔,Wang女士的兒子還需尋找符合相應資格的親屬作為“替代擔保人”(Substitute Sponsor),遞交I-864經濟擔保書(Affidavit of Support),這樣才有可能保住這份綠卡申請。
最後,Wang女士的女兒作為綠卡持有者為她哥哥擔保,在我們提交了Request for Reinstatement以及其他材料後,Wang女士的兒子順利地保住了這份綠卡申請。下面這張截圖裡展示的是什麼條件可以成為替代擔保人。
移民官自主裁量權起作用
移民官在審理這類申請時一般都會採用自主裁量權,因此移民官的主觀判斷直接影響著此案件最後是否獲批。
除了必備的證明文件之外,當然也還有一些“主觀加分項”,比如拿到綠卡對於家庭來美團聚至關重要、已在美國居住一段時間並有強烈意願繼續居住、已經花費較長時間等待排期等等…
一般來說,只要受益人向移民官表達想要拿到綠卡留在美國的真實意向,秉持著“舉家團圓”宗旨的移民官在酌情考量證明材料和個人經歷過後,並不會特意為難這些受益人。
論最終的審批結果是批准還是拒絕,移民官的決定都是一裁終裁、不可複議。若不幸被拒,受益人只能另尋他法辦理綠卡。
綠卡遭拒的常見六大理由
在辦理綠卡的過程中,無論是親屬移民還是職業移民綠卡,因主申請人去世導致最終綠卡被拒的情況其實並不多見。
對於絕大多數綠卡申請人來說,該符合的條件、該遞交的文件,在移民局那裡並沒有通情達理之說。對於一些不利於綠卡申請的條件,不知避重就輕、巧妙化解;對於勝券在握的綠卡申請,卻因為粗心大意全盤皆輸;對於既定事實的過往經歷,還想試圖掩蓋…往往這些才是綠卡最常見的被拒理由:
#1 成為公共負擔
移民官會根據申請人的年齡段、健康狀況、教育背景、財務情況等信息來判定該申請人是否有成為公共負擔的傾向。為打消移民局的顧慮,申請人可找一位具有合法的美國身份、有經濟能力的親戚朋友作為經濟擔保。
#2 患有傳染性疾病
體檢報告是獲得綠卡的重要文件之一,如果申請人被診斷出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並在獲得綠卡之前無法治癒的情況下,對於綠卡申請很不利。
#3 錯過面試
在提交完I-485身份轉換申請後,一般就坐等面試和打指模了。面試環節也是順利獲得綠卡的關鍵環節,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可另行安排面試時間,切勿臨時放移民官的鴿子。
4 遺漏重要文件
綠卡申請是一場持久戰,因此更應該對申請細節小心處理。該遞交的相應表格、費用、證明文件,樣樣都不能少。儘管移民局可能會再給你一次補交材料的機會,但是移民官也有權直接拒批這份“缺胳膊少腿”的移民申請。
#5 曾經非法入境
如果申請人曾通過虛假身份或偷渡入境,申請人可能因涉嫌違反移民法,綠卡大概率會被拒。
#6 曾有犯罪記錄或有犯罪傾向
無論是性質惡劣的兇殺案還是小偷小摸的盜竊案,一旦申請人有類似的不良記錄,一定要如實禀報再由移民局定奪,如果瞞報回頭被發現,那這份申請肯定是悲劇收場了。
(來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