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時報/快訊)芝加哥論壇報報道,就在高地公園的官員們思考他們對獨立日大規模槍擊事件的法律回應時,一樁正在州界附近緩慢推進的案件引起了人們的注意。1999年,印第安納州加里市起訴了許多槍支製造商、經銷商和零售商,稱他們明知會落入罪犯手中,卻提供武器。該案件是城市和倡導團體提出的一系列訴訟之一,它們試圖讓槍支製造商和經銷商為使用其產品造成的屠殺負責。但是,幾乎所有的訴訟都被駁回。現在,20多年過去了,發生這類案件的幾率卻還在提高。今年早些時候,康涅狄格州紐敦市被害兒童的父母獲得了雷明頓公司7300萬美元的賠償,該公司生產的“大毒蛇”ar -15型步槍在桑迪胡克小學屠殺中使用。
芝加哥的企業法律顧問、西北大學普利茲克法學院的兼職教授史蒂文·埃爾羅德(Steven Elrod)說:“……我們正在代表這座城市、納稅人、經營被中斷的企業主,以及經歷了身體和情感痛苦的居民,研究和評估最佳行動方案。”休斯敦南德克薩斯法學院(South Texas College of Law Houston)教授史蒂文森(Dru Stevenson)說,上世紀90年代的槍支訴訟是針對煙草公司的訴訟大獲成功的後續,這些訴訟迫使雙方達成巨額財務和解,並公佈了內部文件。雖然一些槍支原告贏得了和解,但大多數案件都沒有成功,包括芝加哥法院提起的一起案件。
印第安納大學莫雷爾法學院(Maurer School of law)教授喬迪·馬德拉(Jody Madeira)說,加里案採用了類似的法律策略,但使用了印第安納州的公共妨害法。這一訴訟扛住了了幾次解雇令和州議員試圖扼殺它所做的工作。2015年,共和黨州參議員吉姆·托梅斯(Jim Tomes)提出了一項法案,禁止針對槍支行業的訴訟。最終,這項措施通過。當時的政府官員邁克·彭斯將其簽署為法律。一名法官在駁回加里的案件時引用了這條法律,但上訴法院推翻了這一裁決,稱該法律不為“非法設計、製造、營銷或銷售槍支”提供豁免權。該案件將19家製造商、分銷商和零售商列為被告,目前仍處於審前證據開示階段。相關人士認為,這些訴訟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尤其是在拜登總統通過兩黨法案(加強槍支管制)之後形勢正在轉變,槍支製造商和槍支銷售商不再可以完全自行的說,“我們完全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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