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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人种观念:华人永远不可能成为WASPs

(芝加哥時報訊)塞缪尔.亨廷顿在他的著作《谁是美国人》中系统性地阐述了美国人的文化、种族、宗教及其特征,是了解美国、了解美国人的窗口。其中他对美国人的人种观念做了具有历史视角的阐述,说明美国人的人种观念是深入骨髓的系统性观念。

很多中国人对美国的特征,只知其一,就开始盲目崇拜、笃信,把美国当成自己终生的理想之地。我想说:花点时间,了解一点美国的历史和现实,再去崇拜也不晚!

我还想告诉你的是:无论你如何努力,不论你有怎样的成就,你永远成不了真正的美国核心WASPs一员!

一、“仁慈”的鸠占鹊巢,残酷的种族战争

1620年11月11日,一艘来自英国的名为“五月花”的英国大帆船向美洲陆地靠近,在现在的科德角外普罗温斯顿港抛锚。“五月花”号虽然不是第一个到达美洲大陆的英国移民船,但因为一份被称为《“五月花号”公约》的誓约而闻名,船上的一百零二名乘客在上岸之前立誓创立一个自治团体,这个团体是基于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而且将依法而治。 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份重要的政治文献。

1、针对印第安人的种族战争”菲利普王战争“

1620年至1630年之后的几十年,来到普利茅斯和马萨诸塞湾的英国移民,与当地的土著印第安居民维持着合作关系,被称作“共同繁荣的黄金时代”。

新英格兰移民为了进行海外贸易,需要大量土地进行棉花种植,土著印第安人领地土地肥沃,新英格兰人长期窥视印第安人的这片土地,在与印第安人不断为边界地区的划分争论不休的过程中,新英格兰人已经逐渐侵占了更多领土。土著印第安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反击,因此引发了“菲利普王”战争。

菲利普王战争:1675–1676年,战争非常残酷,双方伤亡惨重,但是处于刀耕火种、落后的印第安人部落被新英格兰人打得七零八落,大部分人包括部落首领被杀死,大批土著男女老少沦为奴隶。

对于这场战争,曾任哈佛学院院长的英克里斯·马瑟却说:“这土地上的基督教徒对印第安人太仁慈了。”

2、以法律的名义,种族灭绝式强迫迁徙

在此后的200年里,美国人普遍认为印第安人是野蛮落后未开化的种族,美国不断利用战争手段挤压印第安人的生存空间。

美国《宪法》颁布后的50年间,军事部门的职责就是对付印第安人,采取的办法包括杀戮、威吓、驱赶和腐化。据统计,自1776年美国宣布独立后,美国政府先后发动了超过1500次袭击,攻打印第安部落,屠杀印第安人,占领他们的土地,罪行罄竹难书。1814年,美国颁布法令,规定每上缴一个印第安人的头盖皮,美国政府将奖励50至100美元。

19世纪30年代,时任总统杰克逊说服国会通过《印第安人迁徙法》,将南方6个州的主要印第安部落强行迁徙到密西西比河以西。此举引发了第二次种族战争,即西米诺尔战争(1835年–1843年)。战争以印第安惨败告终。

一位欧洲政治家、历史学家这样记录美国强迫迁徙的做法:“这种强迫迁徙造成的苦难之深,是无法想象的。被迁徙者本来就已经人口锐减,精疲力尽,他们所要去的地方已居住着别的部落,对他们充满敌意。路上忍饥挨饿,到了站还得打仗,苦不堪言。”

本书作者感叹:要是在今天,这种迁徙就会叫做“种族清洗”。

只可惜,美国的这种种族清洗,已经进行了200多年,仍然没有得到清算。

3、真正的种族灭绝

在1492年白人殖民者到来之前有500万印第安人,但到1800年数量锐减为60万人。另据美国人口普查局数据显示,1900年美国原住民数量为史上最低,仅为23.7万人。其中,裴奎特、莫西干、马萨诸塞等十余个部落完全灭绝。

二、黑人在美国的地位

到18世纪末,大批黑人被当作奴隶运进美国,使黑人在全部人口中占到20%。

美国的开国先辈认为:共和国政体要生存下去,就需要保持种族上、宗教上相对高度单一性。

1790年第一部国籍法规定:只有“自由白人”能成为美国公民”。

第一任司法部长兰道尔夫宣称:奴隶不是“我们社会的法定成员”。杰斐逊总统与开国元勋一样认为白人和黑人“同等自由,就不能生活在同一政体之中。”

美国黑人的抗议!”我不能呼吸“

美国当时的多任总统,都支持把黑人迁往非洲,即利比里亚移民区。

1857年首席法官罗杰.坦尼在一起案件的判词中宣称:根据宪法,不仅黑奴,而且还有所有黑人,都是“一种从属的和劣等的生物”。这个判词直到1868年之后才被废除。

黑人在美国社会只是从法律上废除了“从属、劣等生物”的认定,但是在美国白人的心目中,黑人依然是“劣等生物”,遭到美国社会的歧视。

这一点,我们从佛洛依德”我不能呼吸“的呐喊等类似遭遇可见一斑。

三、华人在美国的遭遇

美国内战后的淘金热和大修铁路,使大量华工移民美国。

随着表层金的枯竭和淘金竞争的加剧,美国本土主义者开始对外籍劳工进行歧视和肉体伤害,华工被强行驱逐出金矿进入城市旧金山,从事薪酬劳动和仆役。华人的勤奋、吃苦耐劳,使他们在美国有了一定生存基础。

美国经济渐渐衰落,美国人开始把责任归咎于华人苦力和修太平洋铁路的劳工。

1882年5月6日,美国国会通过了美国史上第一个限禁外来移民的法案———《关于执行有关华人条约诸规定的法律》。

1889年最高法院裁定,排华法案符合宪法。

斯蒂芬.菲尔德法官的理由是:华人属另一人种,“他们不可能被同化”,与当地居民“格格不入”,单独群居,固守其本国风俗习惯。这一“东方人入侵”若不加限制,将会构成“对我们的文明的威胁”。

1917年通过法律,禁止几乎所有亚洲人移民美国。直到1952年这些规定才取消。

四、美国的人种观念

从美国的历史来看,直到20世纪中叶为止,美国社会实际上是一个白人社会!

美国本就是一个移民国家,随着各地移民的涌入,各民族与美国白人之间的矛盾开始突出出来。什么人才能成为美国人的问题,开始显露。

创立于1894年的“限制移民同盟”在声明中指出:问题在于美国人应是什么人,“是历史上一贯自由、充满活力与进步的英裔、德裔和斯堪的纳维亚裔人,还是历史上一贯受践踏、落后与停滞不前的斯拉夫、拉丁和亚洲各种族。”,其中一些人还鼓吹“盎格鲁——撒克逊种族优越论”。

事实上,在19世纪初,在欧美学术界和一般民众思想中,人种概念均起到日益重要的作用。到19世纪中期,“人种之间固有的不平等在美国已被认为是一个科学事实。”

美国人认为,人种的优劣是天生的,而不是环境决定的。

人们广泛认为,按照优劣程度排列的四大人种,依次是:

1、高加索人种:其中盎格鲁——撒克逊的日耳曼部落后裔被列为最忧等。

2、蒙古人种

3、印第安人种

4、非洲人种

华人显然不在美国人所谓的四大人种的排序之内。这就是美国人骨子里固有的人种优劣顺序,很难有所改变。所以在美国的移民配额中,曾长期把82%分配给北欧和西欧国家。

这种人种优劣的观念,使得华人很难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即使你有财富和能力。当前美国华人中的几个代表性人物,如戴奇,他们的境况也能说明美国的人种观念之深。

19世纪30年代,把美国人称作“盎格鲁——美利坚人”。百年之后,白人仍是美国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群体,大概还是人数最多的群体,但在种族上,美国已经不再是盎格鲁——美利坚社会,因为跟他们在一起的已有爱尔兰裔、意大利裔、波兰裔、德裔、犹太裔等多种族后裔。因此,盎格鲁——美利坚人在美国人口中被称作WASPs,即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白人!

华人,永远不可能成为WASPs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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