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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電動車時代–伊州通過”充電法案”

(芝加哥時報快訊)為了正面迎接電動車時代的到來,一項名為「電動汽車充電法案」(EV Charging Act)於週四由伊州眾議院以黨派性69票對38票通過,此法案已獲參議院批准。措施要求新房建築考慮電動車需求。新建房屋必須設備電動車充電站基礎設施,並提供至少一個為住宅單位專用的 EV-capable 停車位。大型多層住宅大樓必須提供 100% 的可供電動車使用的停車位,全部停車位均可用於電動車充電的基礎設施。

這項法案的主要贊助人、代表芝加哥湖濱社區的民主黨參議員Sara Feigenholtz表示:「這是一項反映我們未來的法案,將伊利諾伊州的未來與電動車聯繫在一起。這項法案將惠及我的選民。」

民主黨州眾議員Robyn Gabel表示,開發商只需要支付提供充電系統所需的布線費用,費用微不足道,不到1000美元。如果單元業主後來搬家,他們必須支付充電站的拆除費用,或者按照協議向房東或其他租戶出售。

法案旨在鼓勵使用清潔能源,Pritzker一直是清潔能源的支持者。2021年,他簽署了一項旨在增加電動汽車生產的激勵措施的法案,並表示他的目標是確保到2030年州內有100萬輛電動車。雖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已有約68,000輛註冊電動車在全州行駛,其中近50,000輛位於庫克(包括芝加哥市)、杜佩奇和湖郡。

雖然該法案在州議會獲得了通過,但來自中部伊利諾州的共和黨眾議員Travis Weaver對此表示反對。他擔心該措施的成本會無端提高沒有電動車的居民新房的價格。不過,法案的眾議院首席發起人Robyn Gabel解釋,開發商只需要支付提供電動車充電系統所需的佈線費用,這部分的成本很低。而屋主則需要自行支付充電系統的設置和相關電費。

對於該法案,氣候團體表示支持,而伊利諾州房地產協會原本反對,但在多次修訂後改變了態度。

雖然所有新建物業都必須提供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但現有的住宅單位和租房者可以在支付相關費用後要求增設充電基礎設施。若未遵守法規,屋主協會或房東將可能面臨高達1,000美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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