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美國移民局更新了其政策手冊(Policy Manual)中該法案的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11月13日)生效,公眾反饋意見期為1個月,到12月14日截止。本次更新主要以下三方面:1.明確了以哪個申請來確定未成年人的年齡(CSPA age):以485所基於的移民歸類申請的時間,即I-130, I-140等的時間為準;2.對於喪偶人士的子女超齡如何界定做出規定,以I-360申請之日或I-130自動轉為I-360之日(配偶死亡之日)鎖住子女年齡;3.對如何提出CSPA申請(sought to acquire)做出更新。
在具体个案中,人们最关心的是什么时候或者采取什么行动能够锁住年龄。过去曾经有过相关细则,人在美国境外申请签证,以交纳了签证申请费或者提交了DS-260表格即锁住了未成年人的年龄(不再计算后面的时间);人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的情况下,递交了I-485 即锁住了年龄。但如今國務院對家庭和工作移民公布兩套排期表(A表最后行动日期Final Action Dates、B表递交签证申请日期filing dates for visa application),则人在美国境外签证的情况下,交纳签证申请费或者提交DS-260表格不能锁住未成年人的年龄,仍然要A表時間到期後安排面试確定是否超齡;那如果人在美國境內,以A表時間作為允許上交I-485的時間,則上交I-485後能够鎖住年齡,但如果以B表時間最為允許上交485的時間,則上交I-485不能鎖住年齡,需要A表時間到期後才可確定是否超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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