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加哥時報快訊) 78歲的巴里·李·惠普利(Barry Lee Whelpley)因1972年涉嫌殺害15歲瑞柏市少女茱莉·安·漢森而被控一級謀殺和加重性侵罪。DNA證據將其與案件連接。法官裁定,惠普利在警局的部分對話可作為審判證據,但先前在家中對警察和妻子的陳述不予接受。惠普利將於3月13日出庭,案件預計今年秋季審判。
78歲的男子巴里·李·惠普利於2021年因DNA證據與案件相關而被捕。15歲的茱莉·安·漢森(Julie Ann Hanson)於1972年7月7日騎自行車去參加兄弟的棒球比賽時失蹤,她的遺體在隔天於87街和莫達夫路(Modaff Road)附近的一片田野中被發現,經驗屍官確認她被刺傷36次。
惠普利與調查人員在警局進行了一次15分鐘的對話,這段對話可以在審判中使用,只要這些陳述不涉及先前已被裁定不得作為證據使用的陳述。威爾郡(Will County)法官大衛·卡爾森(David Carlson)之前裁定,惠普利在家中對警察或其妻子所做的陳述不得作為證據。辯護律師特里·埃克爾(Terry Ekl)辯稱,惠普利在家中被非正式審問了七小時,期間未被告知其米蘭達權利(Miranda rights)。
埃克爾試圖讓惠普利在警局對調查人員所做的陳述也被裁定不可接受,他認為這與在家中的審問有關。他在動議中辯稱,允許使用警局的陳述將繞過卡爾森的裁決。然而,卡爾森拒絕了埃克爾的動議,表示提問之間存在間斷,但他指出,在警局提問中參考家中提問的任何陳述都必須從警局的審訊中刪除。
卡爾森表示,“我不會讓這成為壓制證據的後門。”辯護和檢察官表示,他們將共同工作,編輯警局的陳述。埃克爾表示:“我不知道在編輯後,這份陳述還剩什麼。”
卡爾森此前還裁定,惠普利在要求律師後在警局所做的陳述不能在審判中使用。惠普利將於3月13日再次出庭進行狀態聽證會。埃克爾表示,他預計最早在今年秋季進行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