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加哥時報訊)張老太的女兒王曉芳15年前被殺害,在檢察機關的持續監督下,陳年命案偵破,兇手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該案附帶民事賠償部分未得到實際履行,辦案檢察官一直放心不下。
5月14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檢察院檢察官再次到張老太家回訪,瞭解到張老太老兩口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現階段經濟比較困難,當場告知其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司法救助,並詳細告知其需準備的具體材料。近日,張老太老兩口提交的司法救助材料已通過審核,正等待領取司法救助金。
女兒莫名“失蹤”
2009年3月的一天,女兒王曉芳快到凌晨還沒回家,張老太和老伴兒在村子里挨家挨戶找,沒找到。老兩口以為女兒是不滿家裡的訂婚安排負氣離家出走,於是到鎮上打聽尋找,苦尋數日仍無果。老兩口到公安機關報案,稱女兒王曉芳“失蹤”,並認為王曉芳離家出走與陳曉明脫不了干系。
陳曉明是內蒙古自治區四子王旗人,2007年下半年在呼和浩特市打工期間,租住在王曉芳家居住的村子,經房東介紹,與王曉芳相識,二人很快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係。王曉芳父母不同意二人交往,並促成王曉芳與他人訂婚,自此陳曉明便搬到附近其他村子居住。
王曉芳的哥哥王大峰回憶說,妹妹“失蹤”前,陳曉明曾在王曉芳家門口張望,此前二人一直有聯繫,所以家人猜測王曉芳可能與陳曉明在一起。妹妹“失蹤”後,家裡人曾在2010年正月到陳曉明老家尋找王曉芳,當時陳曉明告訴家裡人,王曉芳與其在一起生活,過三兩天便會送她回去。“芳芳的手機就在他家櫃子上放著。”
看到了女兒的物品,張老太一家沒有過多糾纏,便回到呼和浩特市,然而幾天過去,並未等到女兒回家。此後數年,王曉芳一直不見蹤跡。張老太一家多次找到陳曉明,也曾多次報警稱王曉芳“失蹤”“被拐跑”,陳曉明也曾向張老太一家承諾在限定日期將王曉芳送回。
河道驚現無名屍骨
2010年5月,呼和浩特市某區園林所工作人員在河道取土時發現疑似人體下半身骨骼,遂報警。由於未發現上半身骨骼,也無法確定死因,公安機關現場提取骨骼送檢後,將其餘部分掩埋。
若干年後,王曉芳父母再一次到公安機關報案,接警民警採集二人血樣,公安機關將DNA信息錄入全國公安機關DNA數據庫。經過比對、復檢、線粒體鑒定等,最終確認河道處的無名屍骨與王曉芳父母存在遺傳關係。因報警時,王曉芳的父母稱女兒被拐跑,公安機關以“拐賣婦女兒童案”立案偵查,案件一直未偵破。
2021年9月,王曉芳的父母向檢察機關遞交舉報線索,稱女兒王曉芳於2009年3月離家後失蹤,其前男友陳曉明舉動異常,懷疑王曉芳被陳曉明所害。
檢察機關核查後認為,現有證據可以排除王曉芳意外溺水或自殺身亡的可能性,高度懷疑王曉芳系他殺,應當作為疑似命案進行偵辦,將該線索從普通線索升級為重點線索,督促公安機關啓動命案偵破機制。
2021年9月7日,公安機關對王曉芳被害案展開立案偵查,經初步偵查,將兇手鎖定為陳曉明,並於當年10月,在四子王旗將陳曉明抓捕歸案。
舊手機成為關鍵證據
該案為陳年命案,陳曉明此前接受過公安機關詢問,已有警惕心,案件偵查難度升級。2021年10月,呼和浩特市檢察院成立專案組,在偵查階段介入,引導公安機關開展偵查取證,累計提出8方面30余條意見。特別是針對王曉芳手機曾出現在陳曉明家中這一細節,引導公安機關動員陳曉明親屬提交舊手機。
正是這部舊手機,成為破案的關鍵證據。公安機關在該手機後蓋內側等隱蔽位置檢出王曉芳的DNA,並結合手機數據恢復的通訊錄、短信息對端聯繫人和聯繫內容等,確定該手機為王曉芳生前遺物。手機里一條陳曉明約見王曉芳的短信,證明王曉芳生前最後聯繫的人是陳曉明。
檢察機關還引導公安機關收集調取了房東、同院落其他租戶、鄰居、陳曉明親屬等大量證人證言,查明陳曉明在作案時租住房屋的具體位置、院落改建情況等,並參與公安機關組織的陳曉明及證人指認作案現場、拋屍現場、河道取土現場。
為了確認王曉芳屍骨所在地與陳曉明供述指認的地點一致,檢察機關引導公安機關調取屍骨所在河道前後年間氣象和水文資料、河道改造施工協議及發現屍骨相關人員證言等證據,綜合該地數年間沒有明顯降雨、河流乾涸、屍骨淺埋等情況,排除屍骨由河水衝刷而來的可能。
經查,2009年3月20日晚,陳曉明約王曉芳在其租住屋內見面,用手和被子捂蓋王曉芳口鼻將其殺害,又將屍體背至其租住房屋東南方向河槽附近掩埋。
2023年1月,呼和浩特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陳曉明提起公訴,經審理,陳曉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陳曉明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期間,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借助公安機關製作的三維動畫,全面展示犯罪過程及取證合法性,有力駁斥了陳曉明的辯解,增強法官審判內心確信。2024年10月,該案二審宣判,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