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芝加哥時報 / 快訊 )關於伊利諾州是否將「走路玩手機」的行為定為非法,目前的法律狀況如下:
伊利諾州沒有全州性的法律明確禁止行人在走路或過馬路時使用手機。
然而,儘管沒有直接的禁令,但「分心走路」在法律上仍會產生影響:
分心導致的責任問題: 伊利諾州採用「比較過失原則」(comparative negligence rule)。這意味著,如果在發生事故時,行人因為分心(例如使用手機)而導致事故發生,即使他們在人行橫道上享有路權,法院仍可能判定行人負有部分或全部責任。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分心的行人被裁定對事故負有 30% 的責任,那麼他們可以獲得的賠償金額將會減少 30%。
地方自治權: 雖然州層面沒有禁令,但個別的郡或市可能可以自行制定相關的地方法規。過去,芝加哥市曾考慮制定「分心走路」的條例,違者可能面臨高達 $500 美元的罰款,但目前並無跡象顯示此條例已經通過實施。
現行交通法規: 伊利諾州州法主要側重於分心駕駛,嚴格禁止駕駛員在開車時使用手持電子通訊設備(緊急情況除外),並且對此類違規行為處以嚴厲的罰款。對於行人,法律則著重於確保他們在特定的情況下(如人行橫道)享有路權,但也要求行人在任何時候都必須注意安全和遵守交通信號。
總結來說,在伊利諾州,您不會僅僅因為走路時看手機就被開罰單。但是,一旦因為分心而導致事故或受傷,您的過失程度將在法律上影響您獲得賠償的權利。因此,當局和法律專業人士仍然強烈建議行人要將手機收好,在過馬路或高交通流量地區時要抬頭、環顧四周並保持警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