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芝加哥時報 / 快訊 )伊州威爾郡(Will County)法院針對一起發生於兩年前、震驚地方的殘忍虐待動物案件做出宣判。來自北卡羅來納州夏洛特市(Charlotte)的五十五歲男子加蘭·諾里斯(Garland Norris),因將愛犬關在密閉車內致其活活熱死,於威爾郡法院正式對「加重虐待動物罪」指控表示認罪。主持審判的威爾郡法官傑西卡·科隆-塞爾(Jessica Colon-Sayre)在正式接受其認罪協商後,判處諾里斯二十四個月的條件處分(Conditional Discharge)並處以美金六百六十九元的罰鍰,同時下達極為嚴厲的禁令,正式剝奪其未來飼養任何貓狗寵物的權利。
這起悲劇起源於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下午,當時伊利諾州沙爾伍德市(Shorewood)警方正在當地的「披薩農場」(Pizza Ranch)餐廳調查一起完全無關的刑事案件。不料,在鄰近五十號州際公路(I-55)旁的前沿道路(frontage road)上,巡邏執法人員於「經濟旅館」(Econo Lodge)汽車旅館的露天停車場內,偶然發現了停放在該處的一輛雪佛蘭(Chevy Tahoe)休旅車。當時戶外氣溫已高達華氏九十二度(約攝氏三十三點三度),而在這輛完全沒有發動、未開啟空調的密封休旅車後方,一隻雄性黑色比特犬被緊緊關在狹小的寵物籠內。警方走近時,發現該隻比特犬早已在車內滿地尿液的惡劣環境中失去生命跡象,死狀極其淒慘。
沙爾伍德市警察局長菲爾·阿諾德(Phil Arnold)隨後發布聲明指出,警方當場逮捕了投宿於該汽車旅館的車主諾里斯。諾里斯在接受偵訊時坦承,自己當時為了前往附近購物,將愛犬獨自留在密閉的車廂內長達兩個多小時,返回時才驚覺愛犬已經不幸熱死。令人髮指的是,諾里斯當下並未立刻報警或尋求協助,反而聲稱自己原本打算等到隔天再尋找獸醫來「處理丟棄」愛犬的屍體。隨後,威爾郡動物保護服務中心(Will County Animal Protection Services)依法沒收並扣留了該隻比特犬的遺體,以進行全面的法醫解剖與死因鑑定。
案件發生初期,沙爾伍德警方因配合當地的《審前公正法案》(Pretrial Fairness Act)條款,在開立 Class A 級輕罪傳票後便將諾里斯當場釋放,因此當時並未留下入監的犯嫌面部照片(Mugshot)。然而,威爾郡檢察長吉姆·格拉斯哥(Jim Glasgow)隨後判定此案情節極其惡劣且慘無人道,隨即在一個月後將其正式起訴罪名提升至重罪級別的「加重虐待動物罪」。
在最終宣判中,代表被告諾里斯的奧蘭德公園市(Orland Park)知名辯護律師約翰·佛托普洛斯(John Fotopoulos)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法官傑西卡·科隆-塞爾在判決書中不僅嚴厲限制被告諾里斯在緩刑處分期間不得持有槍枝或其他任何危險武器,更在判決核心命令中特別強調:「被告從今以後,絕不得持有或飼養任何一隻狗或貓。」此一判決結果也再度引發大芝加哥地區對於夏季將寵物獨置車內危險性的高度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