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時報/艾野/快訊)「籃球之神」麥克‧喬丹在芝加哥的豪宅已經放在市場出售多年了, 但是到現在依然沒人要買, 現在喬丹決定再次降格以求,把售價從原來的美金2900萬美元再殺價50%,降至1490萬美元的價格出售,望有人出價買走!…………………………
這棟「喬家大院」是座落於芝加哥北郊富裕的高地公園市(Highland Park), 地址是2700 Point Dr, Highland Park, IL 60035,佔地七點三九畂,那是喬丹在1992年就先買下的土地,直到1995年當他在為芝加哥公牛隊奪下第一次「三連霸」NBA王冠之後才獨資興建,當年喬丹的爸爸在路邊車內睡覺的時候被謀殺,他短暫退出NBA,轉而到芝加哥白襪隊小聯盟打職棒不順利,於是決心復出NBA,那時他就興建了這座豪華屋。
這一間豪宅建地為五萬六千平方呎,屋內除了那座完全符合NBA標準尺寸的籃球場外,主要的格局與裝璜包括了:九個臥房、十五個衛浴設備、四個半衛浴設備、可藏酒五百瓶的大酒窖、雪茄與茗酒間、嘉賓客房、獎杯屋、網球場與游泳池,此外, 還有可以停泊十五部車子的停車場, 似乎該有的豪華設備都一應俱全,而大門口的安全鐵柵上則是諾大醒目的”23″數字,這個球衣號碼也是大家都熟知的,專屬於麥克‧喬丹的號碼,這麼好的住宅為何無人問津呢?
首先,買主至少得先準備好十一萬五千三百八十五美元,這個錢不是房價款,而是買主要支付給稅務局的房屋稅金,這也是麥克‧喬丹2016年所收到的財產稅單(Property Tax Bill)。老天爺,一年要付出十一萬多的房屋財產稅,這不就是一般市井小民買一棟平凡屋宇的房款嗎 ! 所以一般人只要想到這樣的財產稅單,就不想再去考慮去買喬丹的吉屋了,當然,十一萬多房屋財產稅也許對一般富裕的人來說,並不算是什麼,既然是豪宅嘛, 享受又那麼豪華,多付些豪華的房屋財產稅,應該也還算可以接受的吧,但是 , 值得嗎?
喬丹的經紀人凱撒琳‧麥肯恩說:「麥克‧喬丹的房子最大的賣點(Selling Point)是:這真的是一棟漂亮的豪宅!這棟華屋的價值匪淺,任何籃球員都會喜歡它,因為裡面有一座兼具灯光音響設備的室內籃球場。」
從凱撒琳‧麥肯恩的談話可知,她心目中的買主並不是一般市井小民,而是日進斗金的職業球員,八年前,當喬丹的家正式推出市場求售時,岱瑞克‧羅斯正是當紅之際,他剛與公牛隊簽下9500萬美元新續約的合同,並與愛迪達球鞋(Adidas)簽下億萬元代言合約,當時代售喬丹房子的Baird & Warner房地產公司即私下透過管道向岱瑞克‧羅斯進行遊說,希望他能够青睞這棟NBA前輩的房子,但是殊不知房地產大亨唐納德·川普早就捷足先登,盯上了羅斯,把芝加哥市中心旺區的「川普國際酒店大廈」(Trump International Hotel & Tower)頂部的一間擁有3,102平方呎, 三個臥房居室面向密西湖的「前四名」(top four)的單位賣給了岱瑞克‧羅斯,所以喬丹的豪宅只好另外再找買家了。
美國體育界的明星絕大多數出身寒門,尤其是很清貧的非洲裔黑人家庭的小孩,一般皆以成為NBA或NFL的球員為志向,所以每一年在NBA或NFL的選秀會(DRAFT)放榜時, 被選上的球員經常會情不自禁的說出他們在打球賺錢之後, 心中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要先給媽媽買一棟百萬元的大房子住!」
運動明星由於不但薪水可觀,而且廣告代言費更是驚人,所以他們不但給媽媽買大房子住,自己更是毫不手軟的購買大房或是自已買地來興建豪華屋,因為那不僅僅是在顯示出自己在體壇上的光榮成就,而且也在彰顯出自己在社會上的崇高地位,這當然也是運動明星們炫耀自己的一個現象。
由於麥克‧喬丹當年在NBA至高無尚的地位, 加上他早年時的理財有道,雖然現在的財務有些吃緊,他與前妻茱妮塔(Juanita)的離婚官司使他破財一億五千萬元,而他投資的球隊-北卡羅來那州夏洛特市山猫隊(Charlotte Bobcats)也年年虧損陪錢,但也不可能走到破產的地步,所以他依然有實力再在南佛州置產,這也是這位「籃球之神」令人佩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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