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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垃圾回收工作監管執法不嚴 兩年僅開出3張罰單

(芝加哥時報/快訊)根據芝加哥市監察長約瑟夫•弗格森(Joseph Ferguson) 今天12月2日公佈的一份報告,負責監督垃圾回收工作的芝加哥街道與環衛部門(Chicago Department of Streets and環衛)並未執行要求數萬家企業、公寓樓或共管公寓進行垃圾回收分類的規定。……………………..

根據芝加哥2017年修訂的一項法律,未能提供垃圾回收服務的建築,在接到最初的警告後,將面臨每天500至5000美元的罰款。報告稱,問題出在相關部門“沒有試圖找出不符合規定的商業或高密度住宅建築”。

弗格森在一份聲明中說:“芝加哥回收條例在2017年進行了修訂,加入了更強有力的執行條款,但我們的審計顯示,這一責任並沒有得到履行。”相關部門只是派分區負責人對公衆投訴進行迴應和檢查,這一策略並沒有對違規者形成真正的打擊。相關部門辦公室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期間進行了97次基於投訴的檢查。在這些檢查中,僅發出了三份罰單,其中一份爲290美元。相關部門也沒有依法要求該市的15名私人垃圾搬運工填寫報告,以確保這些建築確實提供了垃圾回收。

目前芝加哥總共有6萬家企業被要求僱傭私人垃圾和回收運輸公司,還有數以千計的住宅建築有類似的要求。報告稱,“如果不執行該條例,許多家庭和企業可能不會進行垃圾回收分類,這會造成不必要的填埋。”該報告還引用了伊州環境保護局的數據,稱芝加哥市區的垃圾填埋場可能在2029年達到容量。報告認:“回收能夠減少垃圾填埋場的垃圾數量,從而延長了填埋場的使用壽命。”“回收還減少了市政當局對垃圾填埋場的依賴,從而減少了垃圾填埋場排放的溫室氣體。”該部門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項研究將爲制定進一步改善循環再造及廢物轉移的架構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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