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1994年1月前)想在大學教書要有二”書”, 首先是學校發的”聘書”,更重要的是教育部發的”證書”,教授是紅皮,副教授是黃皮,講師是藍皮.
獲得講師證書有二個方法,一是助教寫篇論文學校初審後送教育部” 學審會”審查,通過後發藍皮書.另外是以教育部認可的大學( 國內外)的碩士證書來換取藍皮書.黃皮書亦相似,由講師( 有藍皮書者)的學校初審其論文後再送教育部學審會審查, 通過後發黃皮書. 另一方法是以教育部國內外認可的大學的博士證書(及駐外使( 辦事處)館的文化組去該大學查證的結果屬實)頒發黃皮書.
蔡英文的副教授聘書由當年政大法研所所長劉鐵錚證實, 但有無黃皮副教授”證書迄無明證. 請當事人拿出黃皮證書即可釋疑了!
這麼簡單的事,教育部或當事人不做,怎麼能夠服眾!

本文作者王顯達(前中央大學敎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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