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頭條

土豆的征服世界之路

马铃薯魅力红润又白如雪花石膏,好消化,对男人,女人和小孩来说,都是养胃的上好佳品。 ——以上神似养生美食推文的评论来自18世纪德国大诗人克劳迪乌斯,一位尖锐的评论家。敬请阅读。

我想,当诸位在某一天坐在餐桌前,夹起一片炒土豆片的时候,你们一定想不到:这在菜市场上处于价格金字塔低端的卑微家伙(以我买菜的地方为例,两块钱一斤),竟然拥有一个属于它们自己的国际性研究机构——国际马铃薯中心(Center of the Photo)的顶头上司乃是大名鼎鼎的联合国,本体坐落于土豆的发源地之一,秘鲁首都利马。这个非营利性的国际组织又聚集了来自30个国家的科研团队,将土豆,细细的分出了三个大种;同时,着手于研究如何让土豆为饥荒地区做出最大的贡献。
所以下一次,在挑选土豆的时候,要多少尊敬一下这小小的根茎植物:毕竟能以一介植物之身而拥有一个专门的研究机构,这可不是普普通通的一种蔬菜——可是这随处可见,价格低廉的土豆,它究竟为何受到如此重视呢?
这个答案可以有很多:例如生存能力强,可以广泛种植,喂饱灾民;还可以是无论怎么搭配都不会太难吃;还可以是最好笑话,最容易管饱…..总而言之,离不开一个“能吃”。
人类吃土豆的传统,早在公元前8000年就已经出现了。那时候的土豆还不是世界性的美食,而仅仅是与世隔绝的南美老家的一种普通食物:位于秘鲁地区的的的噶噶湖,是早期人类第一次种植土豆的地方。自此之后,土豆的根茎就延伸到了南美洲的各个角落,包括智利,玻利维亚,乃至于北美洲的某些地区。
至于中美洲和墨西哥,你都找不到一点儿土豆种植的踪迹。究其原因,就一个字:富。
中美洲地区的气候,造就了那里肥沃的土壤。居住在当地的土著居民有更好吃的东西吃,例如玉米和树薯。
至于土豆?对不起,它的口感实在糟糕,入不了只吃玉米等“细粮”大老爷们的法眼——
啥?您说土豆好好烹饪比玉米还要好吃?这说法没错,可是那时候的人可不懂如何烹饪土豆这东西:当时人们最常制作土豆的方式就一种,那就是让那个土豆干燥脱水,成为自然风干的土豆干……这东西叫做“丘诺”,曾经是印加帝国统治下,食用土豆的人们的日常口粮。
丘诺虽然听上去简单,但是其实代表了印加人保存食物的高超水准。印加帝国史学家皮德罗.齐叶萨.迪里昂曾经写过如何制作这种食物:“人们将之在太阳下晒干,使其能存放的很久。对本地人来说这种食物弥足珍贵,因为这里没有帝国南部充沛的降雨,因此在雨水不足的时候,没了土豆就要挨饿。”
皮德罗说这些丘诺可以从一个播种季节保存到下一个季节而不腐烂,这项技术直到20世纪才被欧洲人一点点摸索出来。
虽然丘诺是印加帝国北部地区可以保命的救星食品。可是土豆脱水它怎么可能好吃呢?肯定是又干又面,难以下咽的吧……
至此,土豆儿依旧只是在南美大地上逍遥自在——但是说来讥讽,它的横空出世,是伴随着欧洲人对南美的大入侵而开始的。
新世界的开拓者哥伦布,第一个见识到了这种长相独特的植物,并在他的笔记中记载:“印第安人很喜欢吃‘土核果’,这对于西班牙人来说也是一道好菜。”
然而真正占据南美土地的西班牙人却并不认同哥伦布的发言。
1532年到1533年之间,西班牙人扛着火炮入侵了印加帝国。在抢夺这个“镀金层”中的财富的同时,也注意到了他们独特的土豆文化:1536年西班牙骑兵卡斯蒂兰诺参与了西班牙殖民者的远征,当他们到达玛格达莱纳河流域的时候,开始四处寻找可以掠夺的黄金——
但是等待他们的只有一屋子一屋子晒干的土豆。
这是西班牙人第一次见到土豆,他们无奈的接受了这个发现。在四处搜寻黄金未果之后,他们不得不把视线转移到土豆这个东西上来:卡斯蒂兰诺笔下的土豆名为“松露”,有暗紫色的小花和粉质的根部,是印第安人的高级礼品。不久之后,另一队远征军以同样的过程发现了土豆是当地人的主要食物。
尽管期间很多西班牙远征军认为土豆对西班牙人来说也会是一道美味佳肴,但是却没人敢做第一个尝吃螃蟹的人——土豆这种常见于印第安人口中的美食,似乎一开始不怎么受到欧洲人的喜欢。(真香预警启动)
土豆既然已经被发现,就无可避免的卷入了西班牙人掠夺的名单之中——虽然欧洲人一开始可能并不想要这东西,因为他们只想要黄金,黄金和黄金。
但是也正是黄金,夹带着土豆离开了南美:土豆进军欧洲的过程卷杂了无数的血和汗——来自印第安人的血和汗。
西班牙人将新发现的印加帝国,列为绝对的财富之源。他们迫使印加人在恶劣的环境下开采黄金,导致无数平民因此累死。而商人们则深入村庄,以及其低廉的价格购买丘诺,再转手卖给那些吃不饱饭的劳工,借此大赚一笔。
一段时间之后,商人们身价百万的回到西班牙,却对他们赖以发财的“金主”闭口不谈:土豆此时虽然在新世界和旧世界的航路上已经开始流传,但是在欧洲人的眼里,他们还是卑贱者的食物。是最底层劳工才会选择食用的东西。
欧洲的上层社会和中层社会对土豆忌讳莫深,但是土豆在另一个阶级那里找到了它自己的位置——以水手为代表的底层劳动人民那里。
由于土豆容易携带,不容易变质,能够管饱的特点,它很快就成为了西部航线上水手最钟爱的食物。在那个年月,航行技术仍然不是很发达,船上的补给品不仅种类少,而且容易腐烂——只有土豆,最为坚挺。同时水手们才不管这是不是所谓“奴隶的食物”,劳动人民最注重实际,只要能管饱就行。
渐渐地这小小的土豆开始从船上,转移到陆地上——西班牙港口上讨生活的人也逐渐开始接触这种来自新大陆的食物,并逐渐爱上了它低廉的价格和极高的性价比: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当那些原本极度嫌弃这些土豆的商人某天回首观望的时候,忽然发现土豆已经在港口社会中流行了起来。
这个时候,商人们就完美展现了自己“只为逐利”的品质。或者说是,真香品质。
商人们开始大力宣扬土豆的优点(英国国王亨利甚至以为这东西能当春药使用…),并竭尽所能从中挖掘商机。最大的奴隶商人和航海家霍金斯爵士甚至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向整个欧洲宣传土豆是“可食用的根茎类食物中最美味的一种。”
这种论调直接将土豆在欧洲的档次提高了不只一个维度:至此,土豆才开始进入了学者们,商人们,甚至贵族们的视野。并成为了欧洲大陆接受度最高的新世界食物之一。
1570年前后,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国王腓力二世收到一箱子来自新大陆殖民地的礼物:整整一箱肥美硕大的马铃薯。
此刻,距离土豆这种生物进军欧洲已经过了大约200年。时至今日,当我们亲爱的国王陛下看到这些块茎植物之后,第一反应是把它们当做了可以增进夫妻生活的大补丸食品。不仅如此,他还给教皇庇护五世邮寄了一些过去,让教皇冕下倍感欢喜。(不过教皇要这东西干嘛)
一个小小的故事,反应了土豆早期在欧洲的地位——即使已经进入欧洲良久,即使已经在欧洲南部地区茂密的生长起来了,马铃薯依然承受着本不应该承受的偏见……
当时的土豆已经经过商人们的大肆渲染,成为了贵族阶层专属的“奇异果”。它的特殊食用方法和效果大致有如下几种: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将土豆带到了自己的园林之中,作为观赏植物存在。除了偶尔,让土豆登上餐桌之外,他更喜欢拔下土豆的花朵,送给自己夫人玛丽作为头花装饰。同样高看土豆一眼的,还有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鲁道夫二世,他在1588年将土豆栽种到了自己的观赏花园之中,闲暇时候,就去欣赏一番马铃薯的……美丽植株……
除此之外,似乎欧洲贵族特别热衷于把土豆当做十全大补丸这件事情。除了西班牙皇帝把土豆作为补品享用之外,欧洲中北部地区的诸侯威廉在17世纪初,将土豆作为补品郑重推荐给德意志地区的选帝侯克里斯蒂安.冯.萨克森,即是萨克森公国的领主,并在随寄推荐信中详细写出:“这种新型块茎是促进‘夫妻活动’的绝佳良方。”
另外,14世纪的英国人,还曾经试图用土豆来酿酒。当然这种荒谬的做法很快就被否认了。
虽然,土豆在这一时期被魔化的很厉害,它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更是千奇百怪,令人发笑。但是可以确定的一点是,也正是因为这些不同的对土豆食用价值的判断和对吃土豆的热衷,才使得土豆在欧洲大陆上,起码是西欧地区,更广泛的传播开来:和贫穷的,数量虽多但是影响力微弱的贫民阶层相比。密密麻麻的遍布大陆,海岛的贵族阶层(当时他们之间还几乎都是亲戚)有绝佳的条件把土豆传播到各个地方去。
前文提到的威廉先生,是黑森-卡塞尔侯国的侯爵,是一位植物学家,也是推广土豆事业的带头人。通过他的人脉和交际活动,马铃薯迅速的在欧洲开枝散叶:1566年,土豆传到黑森邦全境;1588年,吕纳堡地区出现了土豆的踪迹;同年,马格德堡等德国诸侯区的中部小国之间,也有了马铃薯的影子。
但是很快,始乱终弃的贵族们就忽然失去了对土豆的热情:因为在某一天,当他们正做着吃了土豆多生儿子的美梦的时候,一个来自意大利和西班牙的消息给了他们一记重击——这种被他们看作是奇珍异宝,珍惜宝物的食物,竟然在欧洲产量极高,而且随着其知名度提高,种植面积广阔。它的价格也自然的变得很低廉了。
这就使土豆变得“很不贵族”。
所谓“物以稀为贵”,如今土豆这东西已经不知不觉的成为了烂大街的食品,连贫下中农都可以随随便便种来尝鲜了。那作为高人一等的贵族,怎能继续对此如此热衷了呢?
贵族们对土豆的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当他们从他们的花园中拔除土豆的时候,似乎毫不记得他们之前还对这种“补品”情有独钟。现在,这些东西被他们扔去喂畜生,或者,“施舍”给农民和贫穷的乞丐来吃。
土豆原本就是搭着平民阶级这条船来到欧洲的,虽然在贵族圈旅游了一趟,可是其根本还是在农民之间。回到下层社会,本应该是土豆回归本质的过程——可是这一次马铃薯的回家之旅却没那么顺利:因为土豆当时在欧洲大陆的下层比较陌生,所以被农民们认为是女巫的“邪恶”植物,并诬蔑土豆会导致战争,饥荒(与事实恰恰相反),结核病和肥胖。他们认为土豆的威胁性极高,是魔鬼从新大陆带来的杰作……
有些基层神职人员,会在布道的时候禁止提到土豆的名字——因为它不曾被记载于《圣经》之中,因此绝对不能成为基督徒的营养品。这几乎是为土豆关上了进入平民餐桌的大门,因为全欧洲都是基督徒。
土豆地位低下的惨状,直到18世纪末,随着科学的发展才有所改善。这也是土豆真正崛起,并逐渐征服整个欧洲大陆的时期(原本东欧地区土豆及其稀少)。
德国作为最早的土豆传播区之一,率先掀起了为土豆正名的风潮:德国大辞典和百科全书的编纂者尤汉.格欧.克吕尼茨是为土豆开路的先锋官,他在各种场合积极的强调土豆的好处:“马铃薯适合和所有的肉类以及鱼类搭配,这一点优于其他所有料理,因此工人们百吃不厌。”
19世纪初期,更多的人开始试图让人们接触土豆,并开始用土豆解决实际问题:例如饥荒。
要说当时最著名的一道土豆大菜,那必须是“仑福特汤”了。这种汤的基础做法是以薏仁,黄豆,老面包,酸黄瓜,肥肉或者熏肉,酸啤酒和大量土豆在水中煮软而成。看这些配料你就能猜到,这汤的味道或许很一般,但是材料也比较普通好找——甚至酸啤酒,老面包都是可以的。这必定是一种可以在饥荒时期大量烹饪,并且救民于水火的食品。
也正是这碗汤,为土豆平了反。
1795年,仑福特伯爵创造了仑福特汤,并将它们提供给士兵和城市内越来越多的拥挤的贫困人口。起初,人们按照传统思想,拒绝这种加了土豆的食品,导致伯爵不得不把土豆这个食材去掉。但是后来,因为成本问题,土豆又被偷偷的放进了汤中。
1804年,西里西亚地区爆发了严重的饥荒。仑福特伯爵及时的向当地政府提供了这种汤的做法,尽管这中间加有土豆,为人们所不喜。可是为了活命,饥饿的农民也只好勉强接受施汤——结果他们当然会发现这“恶魔的食物”并不会导致疾病,相反的,还有点儿好吃。
靠着仑福特汤一举打入民众餐桌的土豆,就这样成为了各地劳工阶层的主要美食。到了1894年,土豆已经相当的流传开来。哪怕是波西米亚这类较为远离欧洲核心的地区,也有了很多土豆的做法和佳肴。
土豆在食物界的异军突起,使人们越来越多的发现它不同于其他食物的功能:例如说特别管饱,价格低廉,做法多样,营养丰富等等特点,都被一一发掘了出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土豆也因为强大的维生功能被推广到了各地的战场,远播到了全世界。
今天,土豆不仅早已经不是人们眼中的恶魔果实,还已经成为了相当具有特色的一种菜肴。
欧洲各地区,各个国家百年前还在对土豆嗤之以鼻。现在却都有了属于自己地区的马铃薯特色菜。而随着薯条等广受欢迎的土豆副食品的出现,就连亚洲非洲等地的民众,也越来越离不开土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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