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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最速報】沉冤未雪 ! 芝加哥致命死亡槍殺案超過1 / 3未偵破卻結案


( 芝加哥時報 / 快訊 )在芝加哥,有超過三分之一的致命槍擊案在未真正偵破的情況下就被警方結案,這讓許多受害者家屬陷入痛苦與困惑,他們渴望知道真相,卻往往得不到明確的答案。這種情況主要源於芝加哥警局(CPD)使用「特殊手段」結案的分類,意即當犯罪者死亡,或檢察官拒絕提出指控時,案件便會被「結案」。然而,這種做法常常讓受害者家屬在尋找答案的過程中備感艱辛, 也暴露出警方與檢察官之間因溝通不良和證據標準差異所造成的系統性問題,嚴重影響了司法透明度和民眾對體系的信任。

根據法庭的紀錄, 2010年至2024年間在芝加哥發生的致命槍擊案,警方宣稱已結案的2,700宗案件中,近四分之一的案件是因為檢察官拒絕提出指控而結案,而非案件已偵破。總體而言,近36%的已結案致命槍擊案是透過「特殊手段」結案的。這項數據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全國約有3%至5%的案件透過此方式結案,而兇殺案的比例約為6%。芝加哥的「特殊手段」結案比例高達13%,顯示出該市在處理兇殺案方面存在特殊問題。


警方與檢察官之間的摩擦,是導致許多案件無法順利偵破的重要原因。與大眾媒體常描繪的警探與檢察官緊密合作的景象不同,現實中,這兩個機構大多獨立運作。研究人員指出,這種獨立性導致了溝通不良和混亂。在庫克郡,州檢察官辦公室擁有是否起訴致命槍擊案嫌疑犯的最終決定權。他們會評估逮捕的合理性,並判斷警方收集的證據是否足以在法庭上勝訴。

通常,在警探收集證據並逮捕嫌疑人後,他們會聯繫州檢察官的重罪審查小組以獲取指控批准。這個小組由輪值的檢察官組成,他們會全天候接聽來自庫克郡各地執法機構的電話,批准、拒絕或要求警探進一步調查指控。在評估案件時,檢察官會考量是否有證人願意出庭作證、警探是否收集了數位和法醫證據,以及是否存在任何程序問題。

芝加哥警局的一位發言人書面聲明指出,兇殺案調查複雜而廣泛,警探的職責是建立基於確鑿證據的案件,以便檢察官做出適當的決定。然而,馬里蘭大學犯罪學與刑事司法系榮譽教授查爾斯·威爾福德表示,警探有時認為自己掌握了充分的證據,但檢察官審查後卻發現存在問題,阻礙了案件的進展。當案件被駁回並退回給警探時,通常是因為檢察官需要更多證據才能在法庭上勝訴。一位前芝加哥警局的官員甚至曾將州檢察官辦公室的證據門檻形容為「遙不可及」。
威爾福德認為,這種脫節源於警方和檢察官在調查過程中缺乏溝通。他建議設立一個聯絡職位,以更好地協調兩機構的努力。庫克郡州檢察官辦公室的發言人也透過書面聲明回應,強調檢察官審查對於追究犯罪者責任至關重要,儘管他們與執法部門之間可能存在分歧,但這是流程中「健康」的一部分。發言人表示,州檢察官艾琳·奧尼爾·伯克致力於加強與執法部門的合作,並確保標準清晰一致。

芝加哥警局發言人表示,當起訴存在障礙時,「警探會與庫克郡州檢察官辦公室合作,以確定是否需要採取額外措施來支持案件在法庭上得到支持。」檢察官可能會因逮捕程序問題而拒絕案件。例如,如果有人在交通攔截中被非法搜查,並在他們身上發現了武器,那麼該武器在法庭上將不被視為有效證據。當證人證詞相互矛盾時,案件也可能在起訴前結束。

有時,檢察官會因證據不足而拒絕案件。在這些情況下,州檢察官辦公室會將其歸類為「持續調查」。這些案件隨後會被退回給警探,並附上需要做什麼才能再次提交的指導。但對於受害者家屬和公眾來說,警探為了達到檢察官的標準而做了什麼,以及案件是否因為無法達到標準或缺乏資源繼續調查而被標記為結案,這些都不得而知。

一旦芝加哥警局將案件標記為「已結案」,也很難知道警探是否會繼續調查。約翰遜指出,為了避免關閉可能仍能繼續推進的案件,全國多個警察部門會將案件歸類為「暫停」,直到他們找到新的線索。威爾福德表示,「檢察官不願意推進案件,而警方卻宣稱其已結案,這絕對不是最佳做法。」

研究人員表示,「特殊手段」結案應該謹慎使用,但在芝加哥似乎並非如此。專家認為芝加哥透過「特殊手段」結案的兇殺案比例異常高。約翰遜,一位前田納西州執法官員,表示有時警方必須做出艱難的決定,放棄一些困難的案件,轉而專注於更有可能解決的案件。但由於兇殺案沒有聯邦追訴時效,他不理解為何一個警察部門會迅速將其標記為「已結案」。
目前,州檢察官辦公室正在擴大一項試點計畫,允許芝加哥警局的警官直接起訴重罪持槍案件。該辦公室在一份公告中表示,該計畫將「簡化」低級持槍案件的起訴流程,並減輕「警方和檢察官資源的壓力」。

受害者家屬渴望了解親人案件的進展。研究人員和倖存者表示,芝加哥警局需要找到更好的方式來解釋為何某些案件透過「特殊手段」結案,以及在獲得該指定後是否會繼續調查。
芝加哥警局發言人表示:「我們理解這些調查對那些將永遠生活在失去親人痛苦中的家庭所造成的影響。警局將繼續努力加強與受害者家屬的溝通。」庫克郡州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補充說,該辦公室也可以幫助執法部門告知受害者有關起訴決定的資訊。該聲明補充說,該辦公室「致力於尋求正義,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責任,並確保受害者及其家人受到公平和尊重的對待。」

倖存者和研究人員表示,缺乏透明度導致社區成員對刑事司法系統失去信任。約翰遜指出:「司法系統的作用是威懾和問責。」他補充說,當違法者認為自己不會被抓時,他們就會變得更加大膽。他說:「如果受害者無法在法庭上看到正義的伸張,如果我們無法以透明、連貫和邏輯的方式解釋為何會這樣,那麼你就會失去最終的合法性。」

當社區成員對警方偵破案件的能力失去信任時,他們就不太可能出面作證。這種不信任感困擾著帕克女士。「也許如果有足夠多的人站出來,情況會有所不同,但由於沒有人願意談論,案件就這樣不了了之了。」她說,「為了讓事情變得更好,我們必須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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