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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無骨雞翅訴訟無效–法官幽默運用雞肉雙關語下達判決】

( 芝加哥時報 / 快訊 )伊利諾州北區地方法院的一名法官近日對一宗有關「無骨雞翅」的消費訴訟做出了幽默且具決定性的裁決。一名消費者哈利姆(Aimen Halim)先前對知名連鎖餐廳 Buffalo Wild Wings 提告,理由是他認為該餐廳販售的「無骨雞翅」具有誤導性,讓他在購買時誤以為是去骨的雞翅肉,而非由雞塊(Nuggets)組成的產品。然而,地方法院法官薩普(John J. Tharp, Jr.)在判決書中不僅駁回了這起訴訟,還全程使用各種與雞肉相關的雙關語,引發法律界與消費者的熱議。

薩普法官在判決書中巧妙借用莎士比亞的名言,寫道:「名字代表什麼?如果我們把雞翅換成其他名字,難道它就不香了嗎?」他進一步指出,原告哈利姆的訴狀根本是「骨子裡沒肉」(no meat on its bones),暗諷其論點空洞。法官認為,雖然原告宣稱這款產品未能「滿足」(meet,與肉類 meat 同音)期待,但他並未能提出足夠的事實依據來支撐他的控訴。

這項判決在法律實務中明確了一個重點:在餐飲界,「無骨雞翅」已被廣泛理解為一種特定的產品形式,而非字面上的解剖定義。法官最後幽默地總結,如果要在雞翅問題上做出裁決,那最好讓判決內容「夠辣」(spicy)。這起訴訟的終結,也讓許多餐飲業者鬆了一口氣,不必擔心因菜單術語而陷入無窮無盡的消費賠償訴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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