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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天地:三人瞄准普通車輛大肆“碰瓷”終落網

(芝加哥時報訊)把舊傷當作“道具”、僅僅索要小額賠償……一個分工精細、“演技”老練的“碰瓷”詐騙團伙憑著這樣的手段,利用部分司機“怕麻煩”的心理實施詐騙,在短短3個月內瘋狂作案。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水磨溝區分局刑事偵查大隊破獲系列詐騙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

舊傷成為行騙“道具”

今年1月1日晚,曲先生在烏魯木齊市的一家餐廳就餐後,準備駕車離開,可就在車輛起步時,他突然聽到外面傳來一聲慘叫,只見一名50多歲的男子癱坐在車輛右後方,表情痛苦地雙手緊抱腳踝,聲稱被車輪碾軋。

曲先生滿心疑惑,自己明明仔細觀察過後視鏡,當時周邊並無人員,怎麼會突然撞到人?可未等他理清頭緒,另一名年輕男子突然以“目擊者”身份厲聲指責:“你不能走!我親眼看見你軋到人了!”這名男子話音剛落,就有“路人”圍攏過來,有人開始指指點點,曲先生更加慌亂,提出要送“傷者”去醫院檢查。

“你也不是故意的,這事就算了吧。”倒地男子故作大度。可“目擊者”卻在一旁反復強調“撞了人就得負責,否則就是肇事逃逸”。曲先生只好提出賠償,男子這才“勉為其難”地索要了200元。

事後,曲先生越想越不對勁,到家後,他查看行車記錄儀時發現,自己的車輛並未碰到那名男子,而是那名男子在車輛起步的瞬間,故意伸腳靠近車輪。

“這不就是‘碰瓷’嗎?”曲先生察覺到被騙後當即報警,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振安街街道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通過行車記錄儀視頻、轉賬記錄鎖定了“被撞者”阿某,並於當日將其傳喚至公安機關。

面對民警詢問,阿某堅稱自己並非詐騙。可民警查看其銀行流水時卻發現,阿某收到曲先生的賠償款後,很快又向兩個微信賬號轉賬。通過進一步核查,民警發現,一段時間以來,阿某頻繁收到陌生賬號的小額轉賬,且每次收款後都會將部分錢款分別轉到前述兩個賬號。

隨後,這起帶著明顯疑點的案件被移交至水磨溝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很快鎖定其餘兩名涉案人員玉某、沙某。經曲先生指認,二人正是當時的“目擊者”和“熱心群眾”。

刑偵大隊隨即展開收網行動,玉某、沙某相繼落網,二人到案後對不法行為供認不諱,這時阿某也只得如實交代,稱因自己的腳部有舊傷,便充當“傷者”的角色,憑借真實的傷情痕跡,往往讓受害人信以為真。

討價還價索要小額賠償

通過阿某的收款信息,民警聯繫到受害人之一出租車司機李先生,更多案件細節也逐漸浮出水面。

2025年11月9日的下班高峰期,阿某和玉某乘坐李先生的出租車出行,到達目的地後,阿某先下了車,玉某則稱自己還要前往別處。

“阿某下車後,我看了一眼後視鏡,就發現不對勁。”李先生說,他當時看到阿某並未離開,而是站在車門旁一動不動,便降下車窗出言提醒,但阿某仍紋絲不動。

此時,玉某開始不停催促李先生出發,心存疑慮的李先生便緩慢起步,同時盡可能避開阿某。沒想到車剛向前移動,阿某便在車外發出慘叫,玉某則立即要求李先生停車,並故作埋怨,迅速下車。李先生見狀也跟著下車查看,只見阿某坐在路邊,雙手捂腳,表情痛苦。“必須去醫院檢查!”玉某態度蠻橫地拉著阿某上車,李先生只好駕車帶兩人趕往醫院。但檢查結果顯示,阿某腳部並沒有新傷。“絕對是沒檢查出來。”玉某不依不饒。

此時,李先生確定自己遭遇了“碰瓷”。“我當時就拆穿他們了,可兩人非但沒有害怕,反而擺出一副無所謂的態度。”李先生回憶,看到兩人的態度,他反而猶豫起來,想到正值用車高峰期,如果再和兩人耗下去,自己很可能得不償失。隨後,李先生主動詢問兩人“私了”的金額。阿某、玉某表示200元即可,一番討價還價後,李先生最終付給兩人100元“醫藥費”。

根據李先生等多名受害人提供的信息,民警分析得出該團伙的核心犯罪手段之一:針對出租車、貨拉拉等營運車輛駕駛員,利用他們“著急拉活、怕影響收益、想大事化小”的心態實施詐騙。加之“索賠”金額不高,且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也是該詐騙團伙屢屢得手的原因。

訊問中,民警還瞭解到,該團伙只針對普通檔次的私家車、營運車、外地車“下手”。“中高檔車輛大多配有全景影像等先進設備,作案風險太高。普通車輛沒有這些設備,我們說撞到就是撞到了。”玉某交代。

相互配合引受害人入局

受害者楊先生揭露了該團伙的另一個套路。2025年12月12日20時許,楊先生在準備駕車離開停車場時注意到,有人站在自己車輛的不遠處,當時他並未多想,誰知車輛剛拐出停車位,就聽到車外傳來一陣慘叫。

楊先生立即停車查看,只見阿某坐在一旁捂著腳痛呼出聲。楊先生上前詢問情況,卻遭到對方謾罵。“我當時心裡很納悶,明明離得那麼遠,怎麼可能撞到他?”楊先生說,但看到對方鞋子上的車輪印時,他就慌了神。

楊先生忙向阿某道歉,但其並未表示諒解。楊先生隨即準備向保險公司致電報案,也同樣被阿某制止,阿某聲稱要等人過來處理。五分鐘後,自稱是阿某領導的沙某來到現場,出乎意料的是,他並未指責楊先生,反而斥責阿某“不看路”。

兩人“爭執”片刻後,沙某表示,阿某的腳並無大礙,不用去醫院,但需要靜養幾天,誤工費得由楊先生承擔,而阿某一天的工資為200元,至少要休息5天,合計1000元。為了讓楊先生“安心”,沙某還稱,自己可以讓阿某出具一份“免責協議”,承諾以後身體出現任何問題都與楊先生無關。

不明就里的楊先生當場向二人轉賬1000元,還簽訂了“免責協議”。直到前不久接到民警電話,他才得知這是一場“碰瓷”騙局:“他倆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就是為了把我套進去!”

據悉,在團伙中專門負責擬定“免責協議”的便是沙某,簽訂協議的目的是打消受害者擔心被糾纏的顧慮,更加順利地達成詐騙目的。阿某、玉某、沙某實為同住一個小區的鄰居兼好友,2025年10月,三人決定以“碰瓷”的方式實施詐騙,自作案以來,三人前往烏魯木齊市多地實施“碰瓷”,每次“索賠”金額在100元至2000元不等。

目前,該團伙的犯罪證據已全部查實,已覈實的案件達30余起,其餘受害人的信息正在進一步核查中。

水磨溝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本案中,三人分工細緻,“套路”環環相扣,通過營造逼真的詐騙場景和緊張氛圍,讓受害人因緊張而來不及深入思考。三人對受害人的心理活動也有一定瞭解,受害人“中計”後,他們通常會先報“最高價”,再逐步降價,以此麻痹受害人。若遇到態度強硬、堅持報警的受害人,三人會立即收手,避免事情敗露。

在此,我們提醒廣大車主,出行時要警惕“一人‘碰瓷’、多人造勢”的套路,堅決拒絕不合理要求。若遇到疑似“碰瓷”的情況,一定要保持冷靜,及時報警,不要被“低價索賠”“簽訂免責協議”等手段麻痹蒙騙,盲目輕信對方“私了”的說辭,更不要因為擔心惹麻煩、怕糾纏等原因輕易向對方轉賬賠償。

一旦發現自己被騙,要及時報案,同時保留好行車記錄儀視頻、轉賬記錄等關鍵證據,記錄對方體貌特徵等關鍵信息,積極配合案件偵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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