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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母親】

 哭泣的母親-1

≈ 愛子死於非命警察包庇卻逍遙法外,法律啊,你為什麼要讓一位母親日夜哭泣? ≈

一位在十一年前痛失愛子的母親,經過多少年來的奔波,為死於非命的愛兒申冤,終於在媒體的相助之下,把冤情全盤披露出來,最後這位日夜以淚洗面的母親感動了一位鐵面無私的法官,使得殺手被定罪,而讓她的愛子含冤昭雪,但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當年一直在包庇案情的芝加哥警察迄今為止卻逍遙法外,由於正義遲遲不來,哭泣的母親,依然在哭泣,法律啊法律,為什麼你要讓 一位母親傷心至此…………………..。

這一樁命案,原本只是一樁單純的酒後衝突,一方出拳致人於死的命案,但是因為出拳的人是當時芝加哥市長戴利的姪子,所以在芝加哥警察與市政府的包庇袒護之下,而讓案情黑幕重重,錯綜複雜,成為芝加哥歷史上最不光彩,也最不可思議的刑事案件!

這樁命案的來龍去脈是這樣子的,請您細細的閱讀 :

在十一年前,也就是在兩千零四年的四月二十五日星期天的凌晨三時左右,一位名叫大衛.郭希曼(David Koschman)的西北郊區Mount Prospect市二十一歲年輕人與他的四位同齡友人在芝加哥市中心鬧區汝西街(Rush)的夜店消費狂歡出來後與另一群三男一女的年輕人在街口不期而遇,由於雙方都喝酒過量,醉酒昏沉中的大衛.郭希曼與對方男子起了嚴重的口角衝突,結果高大壯碩的對方男子一拳揮中大衛.郭希曼的臉,讓他不支摔倒在地,頭顱撞擊在街道上而不省人事,行兇的該名男人與另一同夥友人匆匆逃離逃離了現場。

芝加哥警察在獲報後不久就巳趕到現場處理,經在場人士的指認,該名揮拳行兇逃逸的男子名叫理查.温尼可(Richard Vanecko),他正是當時芝加哥市長戴利與前任白宮冪僚長威廉‧戴利的外甥,而倒地不省人事的大衛.郭希曼在被緊急送往芝加哥市中心區西北大學醫學院搶救后因為腦震盪嚴重,十二天後不幸腦死身亡。

據大衛‧郭希曼的母親南西‧郭希曼( Nanci Koschman )表示,她兒子出事的當天晚上,警察並沒有告訴她發生了什麼,事後在她兒子臥床隬留之際,曾有警方人員打電話來關切告知她,說她的兒子是因為涉及一樁口角糾紛而受傷,他們在調查清楚後會回告她事情真相與原因。但是從此之後,音訊杳無,再也沒有得到任何電話與消息,當然也沒有任何人因此事件被起訴定罪。

內心忿忿不平的南西‧郭希曼只是一介平民,沒有任何的社會地位與關係,終日只能以淚洗面,最後不得已透過管道向「芝加哥太陽時報」陳情,不畏強權的「芝加哥太陽時報」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主動展開追蹤查訪的工作,並向芝加哥警察局要求該案的案情報告書。

根據芝加哥警方與檢方向「芝加哥太陽時報」表示,這樁多年前所發生的事件已經過多方查證,證明大衛.郭希曼是主動挑釁的人,任何人毆打他的舉動,只是屬於防衛性的自保行為,而且芝加哥市警察局也重申:揮拳的理查‧温尼可並未因為身份特殊而獲得特殊的待遇,警方對這件不幸的案件一直有秉公處理,絕無司法不公,也無政治力介入。

但是「芝加哥太陽時報」的訪問調查卻發現有四個重大疑點有待釐清:

第一點,芝加哥市警察局沒有在事件發生后立即開展調查,而是直到大衛‧郭希曼死亡后才正式開始進行,這與一般警方辦案的方式大不相同,這到底為什麼?

第二點,在事件發生後一個月,才有正式的檢調人員名單出爐,而在理查.温尼可排列( lineups )讓“證人”指認辯識時,他的外貌已全然改觀,不易被辯識。

第三點,重啟調查後,芝加哥市警察局為何要把調查的單位從第三區(Area 3)轉移至第五區(Area 5)?

第四點,重啟調查後,檢察官表示,他們的調查文檔有遺失的情形,顯然檢調單位有銷毀證據的嫌疑,否則不可能一檔涉及權貴親戚的案子的文檔會「不翼而飛」,雖然他們不敢公然的「吃案」,但是卻有企圖「銷案」之嫌。

由於大衛‧郭希曼命案沒有得到洗清,所以「芝加哥太陽時報」呼籲伊州檢察總長麗莎.麥迪根( Lisa Madgan)任命一個獨立的檢察官來重啟調查,而庫克郡檢察長(Cook County State’s Attorney)安妮塔.艾佛拉茲(Anita Alvarez)則發表了一個聲明表示不會對理查‧温尼可進行起訴,不起訴的原因是:經過警方調查的結果報告,理查‧温尼可的揮拳是出於自衛(Self-defense),所以檢方以“意外死亡”(Exceptionally)來結案(Closed the case)。

不過安妮塔.艾佛拉茲檢察長的陳述卻與九位現場證人中的五位證人的證詞大相逕庭,因為這五位證人異口同聲證明大衛‧郭希曼沒有主動向理查‧温尼可挑釁。

事實上,這樁案件最讓人疑惑的就是所謂的“證人”的部份,首先是與理查‧温尼可一起去夜店的凱文.麥卡錫(Kevin Mccarthy)與他太太布瑞吉特(Bridget)在第一個時間點發生事件時一度被警方扣押質問,而凱文.麥卡錫當時竟向警方謊稱不認識那兩個逃逸的人(理查‧温尼可與貴格.丹漢姆),其實他們的父親都是戴利市長家的好友,他太太布瑞吉特的爸爸傑克.希更斯(Jack Higgins)還曾取得過芝加哥市警察局的建築權,為市警局總局興建了新樓房,他們夫婦已與理查‧温尼可非常要好,好到經常一起上夜店吃喝玩樂,竟謊稱不認識,事後在警方到他家詢問時,他竟說案發當天他是與太太乘坐計程車到狄維興路(Division)與狄爾布路(Dearborn)交口處下車後突然看到兩個團體在吵架,其中一個較年輕的男子(指大衛.郭希曼)推了較長的男子一把,使那男子倒到他太太身上,他還大聲斥責:“搞什麼東西”,然後那個較年輕的男子(指大衛.郭希曼)還推了他,他太太這時把他扶正,不久他看到較年輕的男子(指大衛.郭希曼)摔倒在地上,但是他沒看到是誰推倒他的,更荒唐的是,警方卻不向他太太瑞吉特查問當時的現場究竟是發生了什麼事,之後當警方於2011年重啟調查再問她太太瑞吉特時,她的先生凱文.麥卡錫已不准她再回話,那顯然是“心裡有鬼”。

另一可疑的“證人”,警方曾稱“不會說謊”的證人菲律普. 郭勒爾(Phillip Kohler)原先向警方表示,他只是“路人甲”,剛好在路上看到這場爭執的發生。他的陳述是:當時兩群人互相推打而且大聲叫陣,那年輕的(指大衛.郭希曼)先挑釁,然後被人推倒在地,然後三名男子逃走,菲律普. 郭勒爾向警方強調“之前從未見過任何一方的人,而且也不能指認出其中的任何人。

但是菲律普. 郭勒爾在接受「芝加哥太陽時報」訪問時卻無意間透露他曾與理查‧温尼可是芝城北郊維梅特市(Wilmetee)羅耀拉學院高中(Loyola Academy)的同班同學,他們還是學校摔跤隊的隊友,並且同時於一九九二年畢業。菲律普. 郭勒爾是2011年一月十八日才把這件事告訴了警方,而當菲律普. 郭勒爾被問到為何當年媽媽第一時間時不向警方說出實情時,他的問答是,當時他不知道那個人就是理查‧温尼可,但是後來警方有安排理查‧温尼可與一群人排列( lineups )讓“證人”指認,菲律普. 郭勒爾“依然”認不出理查‧温尼可,他的說詞是理查‧温尼可當時剃了光頭,變造了外形,所以他當時辨認不出來,後來看到報紙提到理查‧温尼可的名字時”他才想起來這位老同學,  菲律普. 郭勒爾還辯稱“我與他在畢業之後就不曾再碰過頭,我們並不熟悉對方”。

天底下就會有那麼“巧”的事,十多年不見的高中老同學理查‧溫尼可出了大事,竟然會剛好被菲律普. 郭勒爾給“巧遇”到,這恐怕比中樂透獎還不易, 而且菲律普. 郭勒爾近距離辨識老同學也認不出來,警方可以採信他的證詞嗎?

非常有可能菲律普. 郭勒爾是刻意出來袒護他的這位具有權貴背景的老同學,至於他為何要如此去做呢?這當然是警方應該去再三再四去查出真相的地方了!

當然大衛‧郭希曼這一邊的三位友人的証詞又不一樣,卡普蘭(Copeland)說:當雙方圍在一起時,根本沒有”跑”的空間,所以大衛‧郭希曼不可能”跑”向對方,而是”走”向前與他們理論,但是被那個”大個子白人(即理查‧温尼可)”用拳頭直揮到他的臉上,大衛‧郭希曼被打到後也是”走”著倒退摔到地上,而肇事的”大個子白人行凶之後即拔腿逃去,而當時與理查‧温尼可一起逃走的貴格.丹漢姆(Craig Denham)那年是拉塞爾銀行(LaSalle Bank)的職員,2004年他與理查‧温尼可都是廿九歲,倆人臭味相投,極為交好,後來貴格.丹漢姆還娶了理查‧温尼可的表妹為妻,所以他們「哥倆好」, 後來還結成為親戚,胳膊當然是往裡彎的,貴格.丹漢姆肇事後向警方的說法閃爍其詞,語多保留,能不說,他就閉嘴,他說那天凌晨他們一夥人從市中心夜店消費出來後,走在街上自己的眼鏡突然被打掉在地上.

”我非常生氣,於是就與對方一夥人理論”。

貴格.丹漢姆強辯道:”他(即大衛‧郭希曼)一直要找我們的麻煩,一直想與我們打架,…….當我感覺到背後有巨響時,我們頭也不回就走了.”

大衛‧郭希曼只有5呎5吋, 140磅,而理查‧温尼可6呎3吋, 230磅,倆人身裁與體型懸殊,完全不成比例,大衛‧郭希曼想「以小博大」?除非他是「頭殼壞去」,所以貴格.丹漢姆的說詞相當令人質疑,而且當貴格.丹漢姆被警方質問到為何要”逃離現場”時,他的回答也很”妙”:”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要走開,我想當時我是醉了,當我離開時,我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也不知道有任何人被傷害了.”

貴格.丹漢姆坦誠他與理查‧温尼可匆匆離開後,搭乘了一部”小黃”計程車,再到另一個夜店去消費.這也只有紈絝子弟才幹得出來的事,已幹下歹事闖了大禍了,還有心情再去另一個夜店消費,真是夫復何言哉!

由於芝加哥警方採信理查‧温尼可這位友人的証詞,所以率爾認定,當時理查‧温尼可純粹為自衛回擊,因而沒有起訴他,當時的芝加哥市警察局長費爾.柯萊(Phil Cline)還明確表示:”此時此刻我們沒有任何証據來做犯罪起訴理查‧温尼可”,但是問題是,為何警方在事發當時不立即成立專案調查小組來進行全盤式的調查,郤在大衛‧郭希曼死後四天才正式啟動調查機制,然後又在十天內即以不起訴草草結案,如果主嫌犯理查‧温尼可沒有戴利市長親戚的背景,警方有可能”輕辦輕放”這件命案嗎?

如果沒有「芝加哥太陽時報」的再三披露此事件,警方根本就不可能再被動的重啟調查,但是再度調查後的結果還是相同的”不起訴”,當時甫辭去芝加哥警察局長的裘蒂‧魏斯(Jody Weis)以及暫代警長的泰瑞.希爾德(Terry Hillard)都拒絕對此事件發表任何評論,也不向社會大眾交代,到底是由誰下的命令,是誰在沒有把新的証詞向庫克郡檢察官艾妮塔.艾爾茲呈交之前就結案(Close),只有芝加哥警察局副局長艾尼斯特.布朗(Ernest Brown)公開表示,此案有”完整,公平與客觀的調查,而且是由”不帶偏見的證人”(unbiased witnesses)的可靠証詞後才沒有起訴任何人,艾尼斯特.布朗也再次強調:理查‧温尼可沒有得到任何特殊的待遇.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芝加哥警方重啟調查後並沒有直接找上「主嫌犯」理查‧温尼可盤問,原因是警方去理查‧温尼可以前駕照地址的住宅查訪時,他早搬走,已不住在芝加哥了,住在那裡的親戚竟搪塞說他們不知道理查‧温尼可現在住在那裡,但是後來理查‧温尼可郤又透過私人的律師向警方表示,他不願意就 大衛‧郭希曼事件說任何話了,而芝加哥警方竟也就不再追究下去,這就警方當時消極不作為的舉動,他們既然不願起訴戴利市長的外甥理查‧温尼可,當然理查‧温尼可也沒有再暴短的必要.畢竟”言多必失”為何要再去坦誠任何事呢!

這就是權貴親人涉案後令人百思莫解的地方,試想看看,這件案子若是沒有「芝加哥太陽時報」的再三揭露報導的話,很顯然這件命案就會「船過水無痕」了,不是嗎!

無庸置疑,戴利市長家族在芝加哥的影響力無遠弗屆,戴家堪稱第一權貴家族,但是也正因為戴家近半世紀以來在芝加哥根深蒂固的影響力,所以近些年來不時傳出戴家的親戚違法犯規的事情,不僅理查.溫尼可在一九九七年曾經犯法,登記有案在身,是個令人頭痛的人物,而他的哥哥羅拔特‧溫尼可(Robert Vanecko)前年也因為被主流媒體踢爆捲入了一樁又一樁涉及侵佔和挪用芝加哥市政府公款的弊案而讓戴利市長陷入空前未有的政治風暴之中!並媽媽放棄競選連任芝加哥市長。

羅拔特‧溫尼可是在四年前因使用特權,從市政府那裡獲得非法暴利而使戴利市長的威信大打折扣,嚴重的破損了市長的形象,現在理查‧温尼可又涉入毆打他人導致死亡的命案,使戴利面臨窘境與困境,他二十二年的政績相當亮麗,但是卻被親戚的偏差作為而蒙上一層陰影,這實在有些不值得,如果這件案子偵辦到自己外甥成為被起訴和定罪為「殺人罪犯」的話,還真的讓人感到無比的難過和遺憾。當然,對戴利市長而言,他算是相當無辜的,自己姐姐的兒子出了事,管也不好,不管也不是,唉,反正理查‧温尼可已成年了,一人做事一人擔,只有他自己去承擔法律的責任了。

事實上, 理查‧温尼可也是一個在密西根州警方登記有案的非法人物。早在一九九二年的時候,他與戴利市長的兒子派翠克.戴利(Patrik Daley)在戴家位於密西根州的夏季行館與人結怨,結果血氣方剛的理查‧温尼可用手槍對著對方要開槍,理查‧温尼可的同伙友人則使用棒球棒猛揮打對方,當密西根警方人員趕到現場時,也發現了理查‧温尼可身上持有的非法手槍,後來理查‧温尼可被以逞兇施暴罪定案.如果該事件發生在芝加哥的話,或許他又可以因為權貴親戚的背景逃過了法律的制裁,所以這次他明顯毆打大衛‧郭希曼導致死亡的行兇案件竟沒有事,顯然是令人不解也不明白的,如果此事發生在密西根州或是別的地方,相信其結果會是不同的,這也是為什麽社會大眾要高度質疑此案有司法不公、政治力介入的原因,芝加哥警方對這樁命案的反覆偵訊的作為也令人百思不解,因為該局原先宣稱重啟調查這樁不幸案件,但是又宣佈不再調查,也不願對市長的外甥提出任何的罪犯起訴,儘管大衛‧郭希曼的友人願意接受警方調查,並把當晚發生的事件如實以報,也願意接受測謊以示真實據報,但是警方卻不採取任何行動

戴利市長現在雖已結束他長達二十二年的政治權位,原本他的政治形象相當良好,卻因為這位外甥的過失而釀成巨大的傷害,事實上如果自己的外甥一人做事一人當,能夠接受一般人正常的調查與審判的司法程序的話,應該對戴利市長以及他的家族無傷大雅,也沒有任何過多的負面影響,但是偏偏這樣一個明顯的殺人死亡的案子卻在他任內被處理的如此不公不正、不情不義、不明不白,所以必然讓戴利市長與家族帶來巨大的反效果,而現在又被「芝加哥太陽時報」一再的以大篇版面來披露和揭發,戴利市長如果再不挺身而出,說些公道話,並呼籲檢警單位秉公調查此案的話,他一定會讓人有“晚節不保”的遺憾,但是他又將如何向自己的姐姐交待呢?自己的這位姐姐的兩個兒子已一再讓他造成了政治形象的負面影響,他又能如何呢?

令人百思莫解的是他高學歷的姐夫羅拔特‧溫尼可博士( Dr. Robert M. Vanecko )還是西北大學醫學院的教授,也曾擔任過心胸外科主治醫師及西北大學醫院的秘書長,而這次被他小兒子毆傷的大衛‧郭希曼被送去醫治的就是西北大學醫院,不巧的是,羅拔特‧溫尼可博士在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才辭去主治醫師一職,而大衛‧郭希曼卻在四月二十五日被送到醫院,前後只差二十幾天,那是不是太懸疑了呢?

羅拔特‧溫尼可博士教子無方,他的大兒子羅拔特‧溫尼可(  Robert Vanecko )與他的商場友人艾力生‧戴維斯(Allison Davis)所聯手出資成立的DV都市房地產公司(DV Urban Realty)與芝加哥市政府職工退休基金高達六千八百萬的的運用合約涉及不法,雖然當時戴利市長堅稱他在事前不知情,而且後來在得知內情後,曾極力建議羅拔特‧溫尼可退出那項有爭議的事業,卻未被外甥接受,讓他感到非常失望和無奈,戴利當時曾說過:“我疼愛我的外甥,在公眾之前訴說他的不是,對我而言,那是非常艱難的一件事,但是身為市長,我的工作就是要去面對困難的決定。”

戴利繼續解釋道:“當我得知內情後,我清楚的向他表達了那不是正確的作法,我要他立即終止那種生意關係,但是,鮑伯(溫尼可)已是大人了, 他做了……做了不同的決定,讓媒體製造了痛苦的新聞話題,事實上,這些事情也造成了我們家族的緊張關係!”

其實戴利當時也不諱言他外甥的行為已“離經叛道”,戴利說:“溫尼可的商業行為很清楚的被認知為……他破壞了法規,或是他享受了特權優惠的待遇!”

戴利前市長一共有六個兄弟姐妹,三個姐姐與三個弟弟,這次涉及大衛.郭希曼的理查‧温尼可是戴利市長二姐的第三個兒子,多年來他一事無成,而且還與他的哥哥給戴利市長增添了無數煩惱,是一個惹事生非,毫不長進的紈絝子弟,如今理查‧温尼可已遠離芝加哥的”是非圈”,他現在跑到了加州好萊塢想搞他喜愛的電影娛樂工作,或許這也是他重新做人的另一個新生起點.但是每當午夜夢迴,想到他曾經揮出黑拳,活活打死了一條年輕人的生命時,不知他是否會感到心寒或心酸 ? 如果他是一個正常男子的話,這件事必然是他一生揮之不去的陰影,道德良心的制裁才是鞭打他一生一世的”魔棍”,他如果沒有十足的從善從良的心意的話,很可能他未來的一生都會得不到安寧與和平,如今「芝加哥太陽時報」對他的質疑總算是得到了麥克‧凃明法官積極、正面與肯定的回答,並指派特別檢察官Dan K. Webb對這件刑案進行調查,他已經在2013年9月18日,宣佈結束調查,最終讓理查.溫尼可被判過失傷人罪、入獄兩個月;他還稱打算控告六名警官和警探失職或阻礙司法罪,但後來確定控告他們的「證據不足」。

在現任市長拉姆·伊曼紐的指令下,芝加哥警察局長麥卡錫(Garry McCarthy)要求芝加哥市政廳監察長Joseph Ferguson對該案的涉案警察進行調查,並交出警察局里應該被開除或懲罰的警員名單。不過,兩個代表軍士和軍官的警察聯盟對此發起了申訴,並最終在去年十月讓Ferguson的命令被中止。

當年的警察調查出了問題,現在,Webb想要指控的六名警察仍然在任,然而芝加哥警察局中,究竟誰來承擔警察方面的過失,卻懸而未決,誠如一名知情人士指出,現在是法律在和警察聯盟這個龐大的權力集團作鬥爭,對待這種情況,大家最不想見到的就是”讓正義成為過去”。是的,由於正義遲遲不來,哭泣的母親,現在依然在哭泣,法律啊法律,為什麼你要讓一位母親日夜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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