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著華觀點

【李著華觀點 : 彭斯家也藏了國家機密–唉,前副總統也陷入檔案門】

前不久當拜登總統的家裡以及早先他擔任副總統時曾經使用過的辦公室被他的律師發現藏有國家機密文件時, 前任副總統彭斯立即跳出來指責他的前任副總統既違法,也不該, 他並要求司法部應該嚴格調查此事, 但是現在他自己也陷入”檔案門”, 他的律師也在他家裡發現了一批國家機密文件, 對彭斯而言,這算不算是現世報呢?

請問彭斯副總統, 現在你是不是也應該要求司法部以同樣的規格與標準來調查你自己家裡的機密文件呢?

因為先前彭斯副總統一再保證他一向做事嚴謹,家裡絕無任何機密文件, 如今他正磨刀霍霍準備宣布參選2024總統大選之際,竟被他的秘書在他印第安納州的住宅發現了大約十二份標記為機密的文件, 這些文件雖已移交給聯邦調查局, 但難道就沒有事了嗎? 為什麼不把這些文件直接交給國家檔案管理局NARA直接處理封存?

從國家機密文件先後在拜登與彭斯家裡被發現, 再加上先前川普的海湖山莊被搜出來的400多份機密文件可以證明兩件事: 其一是,國家檔案管理局NARA功能不彰, 機密文件流失了,連自己局裡都不知道, 竟還靠副總統告知才明白, 我相信一定還有許多機密文件不見了, 只是他們現在還沒有察覺罷了。其二是, 被列入為”國家機密”的文件太多了, 可能許多總統和副總統認為並非重要的文件也被歸類為”機密”, 所以才會不慎把”機密”帶回家裡! 所以將來國家檔案管理局是不是對於機密文件的歸類要重新檢討一下呢?

國家機密文件照理說是攸關了國家安全的重要文件, 所以政府高級官員必須根據適用的法律法規妥善保護, 一旦離開現職就應該依據規定交由國家檔案局存檔和保護, 任何人違反了規定就應該要被嚴格懲罰判處監禁刑期以儆效尤。

根據美國“總統記錄法”(Presidential Records Act), 任何屬於國家機密的文件檔案,總統在卸任後都必須歸還給國家檔案局, 任何偷竊、刪除、銷毀與私藏國家機密文件者都違反法律, 而原本違反此法只屬一般犯罪(crime), 但川普在2016年總統大選時,對手希拉蕊因陷”郵電門”, 所以川普在當選後促成國會修訂此法為重罪(felony),違反者除入獄罰款外, 也不能再擔任公職, 而去年8月川普自己卻違反了這個法律, 他在佛州棕櫚灘的豪宅”海湖莊園” (Mar-a-Lago) 私藏了大量國家機密檔案在遭到聯邦調查局FBI搜索取走後引發了軒然大波, 目前仍在偵辦中。

目前尚不清楚司法部會不會成立一個專案調查小組去調查彭斯副總統, 共和黨大佬南卡州參議員葛萊姆(Lindsay Graham) 則是強硬要求司法部調查到底, 不知道葛萊姆是不是基於2024年總統大選的考量, 希望藉由”文件門”以掃清共和黨黨內初選的障礙呢? 且讓我們繼續觀察其中的奧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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