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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關注】美國買房合同 關鍵條款不容忽視!

(芝加哥時報訊) 在美國買房,那簽的肯定是英文合同,也肯定會遇到不少生僻的英文詞彙,經過翻譯的合同也可能會詞不達意,買房合同中的細節決定你買房之路的順利與否。在簽署合同前,務必細緻閱讀,與賣方充分溝通,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


1、Earnest money定金
是由買家支付的款項,通常以協力廠商託管或信託形式持有,沒有確定金額,通常為房價的1%-3%。當購買完成後,這筆錢將用於結算。記得確認!
2、Effective date生效日期
最後一方簽署或草簽銷售合同任何條款/或變更的日期。
3、Possession date產權交接日期
產權交接日期是買房者正式擁有所購房產的日期,即買家可搬入房屋的日期。有時買方在過戶日即可入住,但有時雙方同意在過戶日後,仍需等待數日或數周才能入住。最常見的等待時間為30到45天。
4、Allocation of costs手續費的分配
注明買賣雙方誰會去支付一些特定的買賣房屋的手續費。例如:房地產附近的環境(房子是否位在容易發生地震、火災、和水災的地區)報告費,產權保險費,代書公司手續費,或其他政府費用。
5、Due diligence盡職調查
合同的附件條件為買方提供一段時間的進行盡職調查,如果買家在這段時間內發現有關該房產的負面資訊,可以取消託管並收到定金退款。
6、Contingency附加條款
這個條款是在房產整個交易完成前必須滿足的硬性條件。買方貸款的通常做法是房屋估價、房屋檢查、房屋披露報告、房主協會披露和產權報告。具體事項由買賣雙方協商約定。
7、Disclosures披露報告
所有賣家都必須為買家寫一份房產公開信息的詳細介紹,說明他們自擁有房屋以來所知道關於房子的一切資訊,告知買方,不論好與壞。
8、Inspections 房屋檢查
買方可以在與賣方協商的時間範圍內進行房屋檢查(通常在接受報價後的7到14天內)。檢查後,買方可以:接受當前條件下的房子直至房屋交易結束。或者因為房屋問題解除合同並拿回定金。也可以要求賣家修復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如果賣方以較低的價格反擊或拒絕維修,買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拿回定金。
9、Title search產權調查
產權搜索或調查基本上可以確認該房產是由賣方擁有的,並不涉及任何產權問題,有時房子的產權可能存在問題,所以要調查好。如果條件允許,買方可購買產權保險,以防會突然出現意外問題。
10、安裝太陽能板
新建的ADU通常需要安裝太陽能板屋頂,這是一項強制性要求。然而,如果是將車庫改建成ADU,則不需要強制安裝太陽能板。安裝太陽能電池板系統的成本通常在1.2萬至1.8萬美元之間,但同時可以享受政府的免稅福利。
11、Kick-out clause退出條款
如果買方需要出售房屋來支付購買新屋的費用,賣方可以決定加入“退出條款”,允許賣方繼續展示房屋並接受其他報價。如果原始買家一定時間內(例如60或90天)無法出售房屋,那麼賣家可以“踢出”該買家並進行新報價,而不是無限期地等待最初交易達成。
12、Appraisal房屋估價
如果買方要貸款, 貸款方要求買方支付評估費用。這就是需要協力廠商介入並評估房屋價值的地方,確保貸款人的錢不會付之東流。
13、Closing過戶
過戶也被稱為結算,是房地產交易的最後階段,涉及將律師、房地產經紀人、買家和賣家聚集在同一處。在結算時,買方將提供購房的資金,賣家就可以拿到鑰匙了。
(文章來源:美房吧,meifang8ke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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