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加哥時報訊)近日,河南省西平縣民政局在報紙上公開發佈聲明,對劉女士與蘇先生的離婚宣告無效。至此,困擾劉女士多年的煩惱終於煙消雲散。
1989年1月,劉女士與蘇先生在當地鄉政府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結婚不久,女兒出生。為了改善家裡的生活,小兩口兒離開家鄉去北京打工,經過多年的打拼,生活逐漸穩定殷實,還用攢下的錢做起了小生意。後來,為方便照顧老人和孩子,劉女士獨自一人回到家鄉,夫妻生活開啓了“異地模式”。
一個偶然的機會,劉女士聽村裡的人說,其丈夫蘇先生在北京與其他女人再婚了。得到確認後,劉女士向公安機關報案,舉報丈夫重婚。可公安機關告知她,經民政局查詢,劉女士與蘇先生於2002年12月就辦理了離婚手續,但離婚證上顯示的是別人的身份證號。公安機關經調查後,以無犯罪事實為由不予立案。
劉女士於2010年5月向西平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縣民政局頒發的離婚證或確認該離婚證無效,但由於已超過最長法定起訴期限,被法院裁定駁回。隨後,劉女士多次上訪,問題均未得到解決。
2021年8月,西平縣檢察院在開展婚姻登記違法行為監督專項活動中發現了該線索。辦案檢察官經初步審查認為,該案是婚姻登記錯誤引發的行政糾紛,由於案件時間較為久遠,當時的網絡信息不夠完善,資料有限,監督難度顯而易見。辦案檢察官決定從細節入手,重點圍繞涉案婚姻是否為冒名登記問題開展調查覈實。通過從法院、民政局、公安機關等單位查詢和調取相關材料、實地走訪相關證人,辦案檢察官終於找到了突破案件的關鍵點。

經民政部門工作人員證實,2002年12月,與蘇先生一起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的並非劉女士本人,且申請人僅提供了一份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未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蘇先生持有的離婚證上顯示的“劉女士”的身份證號與劉女士本人的身份證號不一致;民政部門提供的離婚證圖片顯示持證人照片處也未加蓋婚姻登記專用章。據此,辦案檢察官認為,民政部門頒發離婚證的行政行為不符合合法要件,且該瑕疵屬於明顯而重大的情形,故該行政行為自始無效。
為更好地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堵塞婚姻登記領域的管理漏洞,西平縣檢察院採取“公開聽證+檢察建議”的方式,解決此類問題。聽證會邀請了縣人大代表、律師代表、當事人所在企業代表等擔任聽證員。聽證會上,辦案檢察官詳細介紹了案件情況和審查意見,聽證員對案件進行了討論。隨後,西平縣檢察院針對縣民政局婚姻登記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公開送達了檢察建議,提出加大婚姻登記信息審查力度和全面開展婚姻登記自查工作的改進意見。
聽證會後,辦案檢察官多次與縣民政局、當事人所在村村委會等溝通協調。2021年11月4日,縣民政局在報紙上公開發佈聲明,對劉女士與蘇先生的離婚宣告無效。


Categories: 芝加哥頭條




















-613x1024.jpg)













































-1024x839.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