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納西州對女囚犯克莉絲塔.派克(Christa Pike)施打兩劑致命藥物後仍未完成處決的制度極為荒謬。派克不堪其苦而哀嚎後被送醫,田州政府立刻暫停其餘執行並展開獨立審查。
這場處決失敗不只是技術故障,更是死刑制度在程序正義、醫療倫理與國家權力邊界上的集體失語。歷史上,電椅失敗案例曾引發憲法爭議;今年該州另一名死囚也因無法建立靜脈通道而中止執行,顯示這些執行死刑的問題已超越了個案本身。
老子《道德經》有云:「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傷其手矣。」老子老早就洞悉,以至高威權執掌生死之柄,若失去天道之精準與秩序,強行「代大匠斫」,終將自傷其手、狼狽不堪。

今觀田納西州執行女囚派克之極刑,兩劑劇藥推入,囚徒未死反而發出痛苦呼號,最終只能叫來救護車緊急送醫。國家機器在至高執法的講台上失手,手忙腳亂間,將威嚴徹底抹煞,這豈非古今相映、極具諷刺意味的制度寫照?
兩劑藥物仍未致死,被視為罕見且前所未有的執行失敗,州政府的執行規程寫明可追加藥物,卻未交代第二次失敗後如何處置。女囚犯律師指稱她承受不必要痛苦,憲法禁止殘酷與異常刑罰的界線因此受到檢驗。最高法院撤銷臨時暫緩令,使童年受虐、精神疾病與18歲犯罪年齡等爭議未獲充分審視。
「法律之下,人人平等。」若國家以法律之名剝奪生命,就必須先證明程序透明、判斷完整、執行可靠。否則,所謂刑罰終局性便可能變成權力失控的遮羞布。我們不是在為女囚犯罪行辯護,而是要為她追問:一個連死亡程序都無法穩定掌握的制度,是否仍有資格宣稱自己代表法律正義 ? 真正前瞻的改革,不是急於重啟注射,而是公開完整紀錄、釐清責任,並重新檢驗極刑存在的道德與憲法代價。
更值得警惕的是,現行規程雖准許首次用藥無效時追加第二組藥物,卻沒有說明第二次仍未死亡時的合法處置方式。執行現場持續傳出鼾聲,現場媒體見證者更被要求離場,使關鍵醫療過程陷入資訊黑洞。當國家掌握生死,卻無法回答失敗後誰負責、如何救治與能否重啟,程序便不再是正義的保障,而成為權力必須接受公開檢驗的裂縫。

令人百思莫解的是, 田州此前曾耗時逾1小時尋找靜脈,最終中止另一宗執行;兩次失誤接連發生,已足以迫使制度接受公開審查。真正的正義,不只追問誰該死,更要追問制度是否配得上決定生死。
更尖銳的是,司法程式在執行前後呈現出不對稱的速度。下級法院曾以需要審查派克童年性侵指控為由暫緩執行,但最高法院隨後撤銷暫緩令,使執行重新啟動。當審查尚未充分完成,國家機器卻已經進入不可逆階段,程式正義便容易淪為事後解釋。受害者家屬承受了數十年創傷,派克也面對自身罪行與刑罰後果,這兩種痛苦都不能被政治口號取代。
真正成熟的法治,不是替任何一方尋找廉價同情,而是拒絕讓復仇情緒決定制度底線。歸根結底,我們要追問的,是法律能否在權力失手時仍守住人的邊界, 還是有其他的考量呢?
【李著華觀點】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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