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中國城附近一座3000萬美元的電子競技場將拔地而起!

  (芝加哥時報/快訊)房地產開發商斯科特·格林伯格正在芝加哥中國城附近開闢一個新的商業利基,他的項目是一個價值3000萬美元的電子競技場館,位於南瓦巴什大街(Wabash Ave)2500-48號,佔地10.8萬平方英尺。現在市政府已經批准了他的計劃,格林伯格可以開始制定建造規劃,這棟電力競技場館將在現有的建築的基礎上(位於南瓦巴什大道2540號)經過翻新並與北部的新建築相連。建成後,該競技場將成爲容納1400人的大型場館。

好消息:伊州今天開始16歲以上可以接種新冠疫苗了!(附有各登記注射之網站))

(芝加哥時報/快訊)伊州今天開始16歲以上可以接種COVID-19新冠疫苗, 符合條件的人請盡速登記,儘管公共衛生官員表示新近才獲得接種資格的人可能仍需等待一段時間,因爲在可預見的未來,對疫苗的需求預計將超過供應。那些從1月起就獲得接種資格的羣體,目前仍有優先接種權。

媒體人暨作家蘇東波出版新書《人在北美;往事如煙》為華人寫下嶄新歷史各界人士在網上發布會強力推薦

  (芝加哥時報/快訊)旅美媒體人暨作家蘇東波於4月10日舉行了新書《人在北美;往事如煙》網上發布會, 包括北美著名的脫口秀明星崔哥與僑學各界的人士為《人在北美》新書發布會做書評, 蘇東波並宣布開始啟動捐贈新書給團體的活動, 為芝加哥華人歷史上又寫下一個嶄新的歷史, 這本書是由中國改革開放後來自大陸留學生的旅美華人寫的新書, 是描寫2020年代北美華人,芝加哥華人的新書,幾十年後,下一代人會感謝有這麼一個芝加哥華人為他們寫下了前輩芝加哥華人奮鬥,生活的歷史。

華人請注意: 中國城18街道週一起關閉6週

(芝加哥時報/快訊)伊利諾州交通部(IDOT)公告各界稱,位於芝加哥中國城的18街通往90與94丹瑞恩(Dan Ryan Expressway)高速公路入口將從明天(4月12日)週一凌晨5時起連續關閉6個星期以進行建造新的高架標牌結構,這也是較大的簡·拜恩交流橋(Jane Byrne Interchange)改造的一部分。

【移民新知】 綠卡入境美國海關時應註意的問題(系列談二) ——胡曉麗移民律師專欄

    上期我們談到綠卡持有人在入境美國海關時享有正當程序權利( Due Process Rights),非經正當司法程序,綠卡持有人的綠卡不能被海關剝奪。除此以外,海關有權對全部入境美國的人(包括美國公民)攜帶的電子設備進行搜查(除少數例外情況,如律師客戶交流材料須經特殊程序)。面對這樣的情況,綠卡持有人該如何應對?是否有律師在場權? 美國憲法第4修正案規定非經合法程序,公民的人身權不受非法搜查。在美國境內的警察不能對被逮捕者的手機或電子設備進行搜查,除非有搜查令,但邊境檢查是例外的。意味著,海關有權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搜查美國公民的手機或電子設備。那麽,作為外國人的綠卡持有者,拒絕上交手機或電子設備的結果更嚴重,可以被海關驅逐出境。 隨之而來的另一個問題,海關對手機和電子設備中的社交媒體賬戶是否有權無搜查令搜查?近幾年,美國政府要求簽證申請人或免簽證申請人提供社交媒體賬戶的戶名,並不要求提供賬戶密碼。但過海關的時候,海關官員有權要求過關的個人提供賬戶密碼,進入瀏覽非常私密的個人賬戶空間。如果拒絕提供密碼,對於美國公民而言,海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的一種或幾種: 拘押當事人直到其同意; 以妨礙司法為名逮捕此人; 放行此人,但扣押電子設備。 一般扣押期限為5天,但可以被扣押達15天,其後還可以7天為限延期,沒有上限。那麽綠卡持有人如果拒絕向海關提供密碼的情況下,除了上述海關可以對美國公民采取的措施外,海關可以拒絕入境、啟動快速驅逐出境程序。 綠卡持有人在入境美國海關時是否有律師在場權(“right to counsel”)呢?回答是沒有,盡管有些時候在海關的自由裁量權下,律師被允許在二次檢查(secondary inspection)或在延後檢查(deferred inspection)辦公室可以陪同客戶。甚至在海關簽發出庭通知啟動驅逐出境程序時,法律規定簽發出庭通知到開庭審理至少10天間隔,但簽發出庭通知並不意味著在海關拘押期間允許被拘押人會見律師,除非涉及刑事調查(criminal investigation)的拘押。另外,如果從海關拘押(CBP detain)轉到海關執行局(ICE)等待取保候審(custody pending a bond hearing),被拘押人有權請律師在場,因為該人已經不再是入境申請人(applicant for admission)身份了。   更多美國移民法最新資訊,下周與您分享。 本文是胡曉麗移民律師為廣大華人社區提供的移民法律資訊,並非對個案的法律意見。如有問題,可打電話 (630) 303-6897咨詢,或發郵件到lawyer@hulawoffice.com 進行評估。本所辦公地點在芝加哥西郊:2021 Midwest […]

【李著華觀點: 飛奔的公牛–拉文攻陷50分】

今年首度當選NBA明星隊的芝加哥公牛隊主力球員扎克·拉文(Zach LaVine)昨夜在對抗亞特蘭大老鷹隊時像一頭飛奔的公牛, 一口氣斬獲50分,  創下個人生涯中最高的單場得分記錄, 尤其是上半場更是匪夷所思, 他竟拿下39分,據ESPN的歷史數據,在過去四分之一世紀的NBA比賽中,只有科比布萊恩特(42分)和克萊·湯普森(40分)在上半場得分比他高, 很明顯的,扎克·拉文正一步步朝NBA歷史記錄前進。

芝加哥13歲少年亞當被警方擊斃案 / 檢警透露更多細節錄像帶將要公佈

(芝加哥時報/快訊)廣受各界注目的芝加哥警方擊斃13歲少年亞當之案件又有了新的細節被透露出來, 芝加哥警方是在3月29日於鄰近芝加哥中國城的一個小村莊開槍打死了名為亞當托萊多(Adam Toledo)的13歲男孩,芝加哥警察局表示這是他們對嫌疑人“武裝對抗” 的反擊, 但是除了警方,外界沒有人相信這個說法。

芝加哥首富格里芬排名全球第119位 / 州長普利茲克亦列入《福布斯》富翁榜

(芝加哥時報/快訊)由《福布斯》(Forbes) 所最新公佈的全世界2,755名億萬富翁中共有14個人居住在芝加哥,其中芝加哥首富肯·格里芬(Ken Griffin)以160億身價在全球排名第119位, 其他入榜的依序為:尼爾·布魯姆(第486名) 、薩姆·澤爾(排名第520) 、喬·曼蘇托(第589名) 以及馬克·沃爾特(在全球排名第608位), 一共有20位億萬富翁住在伊利諾州,其中包括伊利諾州長普利茲克家族(Pritzker)11位成員在內。

印大醫學博士伍德告訴你–孩子何時能接種疫苗?

    (芝加哥時報/快訊)孩子們什麼時候可以接種COVID – 19疫苗? 這是許許多多家長和老師所關切的問題, ,還有許多家長和老師甚至認為小孩子不應該接種疫苗,輝瑞(Pfizer)公司表示,在兒童身上進行的疫苗試驗表明,該疫苗對12-15歲的兒童和年輕人一樣有效;然而,這些結果仍需經過FDA的審覈。目前,輝瑞公司的疫苗是美國唯一一種被授權用於16歲青少年的疫苗。在16歲以下的兒童可以接種疫苗之前,需要在數千名年輕志願者中完成臨牀試驗,以評估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結果必須經過全面審查,然後得到FDA的批准。印第安納大學醫學博士伍德對於孩子們什麼時候能接種疫苗有專業的認知和解答: (1) 問:孩子會成爲病毒載體嗎?    答:在學校這樣強制佩戴口罩和保持社交距離的環境中,當規則和指導方針得到遵守時,年幼的孩子不是病毒“關注”的對象。但如果不採取預防措施,感染冠狀病毒的兒童可能會將其傳播給成年人,目前尚不清楚這種風險有多大。爲了儘可能保證學校的安全,繼續實行校內戴口罩和保持社交距離的政策是必要的。 (2) 問:孩子們接種的疫苗與成年人有什麼不同?    答:用於兒童的COVID-19疫苗的成分與用於成人的相同,不同之處在於兒童可能需要不同的劑量。疫苗試驗的第一步是確定正確的劑量。這些公司希望找到既安全又能產生目標水平抗體的最低劑量。例如,Moderna對成人使用100微克劑量。它正在測試2歲以下兒童的三種不同劑量——25微克、50微克和100微克,對2歲以上兒童的兩種劑量——50微克和100微克。 (3) 問:父母如何爲孩子創造安全的社交環境?       答:從醫學的角度來看,孩子的心理健康以及讓他們和其他孩子一起玩耍是童年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未接種疫苗的兒童不宜在室內聚集玩耍。不過,隨着天氣變暖,孩子們可以嘗試一些戶外運動。

驚!芝加哥市府遭建築公司30年內謊騙拿到2.95億元各項合同

(芝加哥時報/快訊)芝加哥市政府有夠白目無知, 竟然在過去的30年裏被一家家族建築公司以詐騙手段獲得了32份修復下水道和安裝水管的合同,這些工作花費了納稅人2.95億美元。現在,在一份由舉報人發起的針對該公司的聯邦訴訟中,市政廳指控喬爾·肯尼迪建築公司自2013年以來爲了獲得六份合同而撒謊和欺騙,包括謊稱自己是一家芝加哥公司,而實際上它的總部在沃基根。

亞馬遜阿拉巴馬員工反對成立工會/芝加哥工會前景黯淡難成

(芝加哥時報/快訊)電商巨擘亞馬遜(Amazon)在芝加哥與各大城市釀讓成立工會組織,但是位於阿拉巴馬州貝森摩(Bessemer)倉儲中心的員工,今天卻投票反對組建工會,而且反對票比贊成票多出一倍以上。亞馬遜資方打贏這一仗,工會團體想在全美民營企業擴張勢力的努力再次遭遇挫敗,芝加哥工會前景黯淡難成。

市長萊特富提出經濟適用最新方案/確定芝加哥5年住房政策優先事項

(芝加哥時報/快訊)芝加哥市長萊特富特提出了經濟適用房條例的最新方案,這份解決住房問題的最新報告確定了未來五年芝加哥住房政策的優先事項。芝加哥市解決住房問題的雄心勃勃的計劃包括通過市長提出的對《經濟適用住房條例》(Affordable Requirements Ordinance)的修改,以及尋找可持續的資金來建造和保護經濟適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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