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府 — 美国国税局今天提醒纳税人抵制针对高收入纳税人兜售骗局的有问题的税务从业者和独立推广人。 作为国税局年度“肮脏十二条骗术”清单的一部分,这些潜在的滥用型安排涉及慈善剩余年金信托和货币化分期付款销售等事项。这些金融工具可能会被宣传骗局来吸引客户的推广人滥用。推广人滥用规则,导致纳税人陷入不利境地。 “国税局一直以来都关注滥用型税务安排,这仍然是我们执法工作的焦点,”国税局局长Danny Werfel表示,“纳税人应该提防潜在的滥用型安排和促成这些安排的推广人。大家应该寻找可信赖的、有信誉的税务建议,而不是被激进的广告和销售宣传所愚弄。” 这是国税局年度“肮脏十二条骗术”活动第十天的重点。此骗术清单列出了给纳税人和税务专业人士的钱财、个人信息、数据等带来风险的12种骗术和骗局。清单上的某些项是新的,有些则是再次出现的。虽然该清单不是法律文件或机构执法重点的正式清单,但它旨在提醒纳税人和税务专业人士警惕各种骗术和骗局。 针对高收入申报者的骗局 慈善剩余年金信托 (CRAT) 慈善剩余信托(英文)是不可撤销的信托,允许个人将资产捐赠给慈善机构并在终生或特定时间范围内提取年收入。国税局会查看慈善剩余信托,以确保它们正确地向受益人报告信托收入和分配,提交所需的税务文件并遵守适用的法律和规定。慈善剩余年金信托 (CRAT) 每年支付特定的美元金额。 不幸的是,这些信托有时会被推广人、顾问和纳税人滥用,来试图消除出售财产的普通收入和/或资本收益。在此类滥用交易中,公平市场价值超过其基础的财产被转移到CRAT。纳税人可能会错误地声称将财产转移到CRAT会导致公平市场价值的基础增加,就好像财产已出售给信托一样。 CRAT随后出售该财产,但不认可因声称的基础提高而产生的收益。接下来,CRAT用出售财产的收益购买单一保费即时年金 (SPIA)。 通过误用第72条和第664条中的规定,纳税人或受益人将剩余款项视为被排除的部分,代表无需纳税的投资回报。 国税局提醒纳税人,他们对自己税表上的内容负有法律责任,而非诱使他们涉入滥用交易的从业者或推广人。 货币化分期付款销售 在这些潜在的滥用交易中,推广人会找到试图在出售增值财产时推迟确认收益的纳税人。他们收取费用来为纳税人促成一个所谓的货币化分期付款销售。这些分期付款销售发生在中介从卖方购买增值财产以换取分期付款票据的时候。这些票据通常只支付利息,本金则是在期末时支付。在这些安排中,卖方获得了收益的大部分,却不当地延迟了对增值财产收益的确认,直到分期付款票据的最终付款,通常是几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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