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社新聞

僑委會發行僑胞卡 行銷臺灣促進觀光

(本報訊)僑務委員會106年首度發行「僑胞卡」,期促進在臺觀光消費,擴大商機增進瞭解臺灣產業現況,並將於106年雙十國慶活動期間發送僑胞卡。持卡人憑僑胞卡於國內僑胞卡特約商店消費,可享商店提供之相關優惠,特約醫療機構健檢可享專案價。……….
僑胞卡需回臺申辦,僑胞卡僅供持卡人向特約商店消費時出示使用,不能當作身份證明之用,亦非信用卡。發給對象為回臺參加雙十國慶之僑胞、來臺參加僑委會辦理之各項邀訪研習活動、自行來臺個別僑胞及在臺僑生;
(一) 回臺參加雙十國慶、各項邀訪研習活動及在臺僑生,僑委會以團體方式辦理,經審核後發給僑胞卡,毋須每人分別申辦。
(二) 個別申辦者需填妥表格及檢附僑居國證明檔至僑委會(臺北市徐州路5號15-17樓)申請,合格者及發給1張僑胞卡。
為增益僑胞卡使用價值,目前已有國立故宮博物院、中華航空、長榮航空、新東陽、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新光醫療財團集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等400餘家(377商家及61醫療機構,約共1,200個店面)提出申請成為合作特約商店。
申請方式及各項優惠資訊請參閱僑胞卡網站( http://www.ocacocc.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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