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芝加哥

104歲老科學家飛越地球去終結生命

(芝加哥時報訊)一名104歲的科學家為了合法終結自己的生命,不得不從澳州飛越地球前往瑞士使用協助自殺的裝置以結束自己的一生,此事引發了生命權利組織的憤怒,因為這位科學家無法決定自己的生死,不能在自己的國家平靜地死去。………1

大衛·古道爾(David Goodall)將是在瑞士去世的200名外國人之一,他身患絕症,但他在上個月生日後告訴澳大利亞媒體,他的生活品質已經惡化,他想死。澳大利亞禁止協助自殺,所以古道爾從珀斯飛往瑞士,在瑞士協助自殺是合法的。

Dignitas是瑞士三個援助死亡組織之一,今天在一份聲明中告訴《今日美國》:這就是澳大利亞法律的荒謬之處,這些法律由無知的政客支持,否認了像古道爾先生這樣的人享有法律、人道和同情的臨終選擇。另一個右翼團體“永恆之魂”的聯合創始人Ruedi Habegger說,澳大利亞法律的拒絕行為是一種暴行。古道爾應該能夠在自己的床上死去,就像我們在瑞士可以做的那樣。古道爾週一抵達巴塞爾,在那裡他將死於生命之窗的協助自殺中心。

在機場被問到他是否確定他想繼續他的計畫時,古道爾回答說:“是的。這就是我在這裡的目的。”他將於週三舉行最後一次新聞發佈會,再次解釋他選擇在另一個國家結束自己生命的原因。

星期四,一個朋友將陪古道爾一起到Lifecircle,在那裡他將接受一劑致命劑量的巴比妥酸鹽。這種致命的物質會採用靜脈注射的方式打入古道爾體內。為遵守瑞士法律,古道爾要做的是自己打開閥門,釋放液體,協力廠商在這一過程禁止受到干擾。

這以過程被拍攝下來。這是唯一可靠的證據表明(病人)是在清醒的情況下親自執行了該應用程式。他們幾分鐘內就會睡著,死亡通常在半小時內發生。

協助自殺在少數國家是合法的,包括加拿大、比利時和荷蘭。但是他們的法律只適用於那些患有不治之症的居民。

在美國,協助自殺在俄勒岡州、佛蒙特州、華盛頓州、加利福尼亞州、科羅拉多州、夏威夷和華盛頓特區都是合法的。根據每個人的憲法權利來決定他或她的死亡方式,瑞士的權利-死亡立法更廣泛。它不排斥外國人,讓病人有選擇結束他們的生活,如果他們有心理或身體上的問題與年齡有關。瑞士醫學科學院(Swiss Academy of Medical Science)今年表示,死亡的權利應該擴大到那些並非身患絕症的人,而是忍受著難以忍受的痛苦。

 

 

Categories: 魅力芝加哥

Tagged as: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