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著華觀點

【李著華觀點 : 宵禁,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

由於黑人佛洛伊德遭受白人警暴力致死,引發了一波又一波的示威抗議活動以及暴動事件,全美國各大州包括明尼亞伯利斯、紐約、洛杉磯、芝加哥. 亞特蘭大、丹佛、達拉斯和費城等卅多個大小城市首長紛紛宣佈各該城市進入警緊狀況,並實施宵禁(curfew)措施, 以度過危機。……………………………

060620-宵禁,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1

“宵禁”一詞,望文思義即是夜晚禁止外出活動,這是防止暴力,確保治安和財產損失的強力手段之一,也是社會維穩的有效方法,絕非民不民主、自不自由以及人不人權的問題,一般宵禁都是在戰爭時期或重大緊急狀況下才會實施,如今死了一個原本是無足輕重的 noboby小人物,卻引來各大小城市的宵禁, 由此可見佛洛伊德之死絕非等聞閒,已被複標誌為美國重要的歷史事件,而一個僅因為使用了區區20元偽鈔的升斗小民卻因被霸凌死亡而成為歷史人物, 的確罕見,這與馬汀路得金恩博士因為倡導民權運動被暗殺死亡大不相同,金恩有一個宏大的美夢,但佛洛伊德恐怕只是芸芸眾生中為柴米鹽醬醋茶操心的人, 但是不管有沒有夢,他們兩個人的生命都是像我們每一個人一樣,都是相同重要的!

實施宵禁其實對經濟絕對有嚴重傷害的,所以遭受利商主義者與公民自由主義者猛烈抨擊不在話下, 他們認為宵禁只可以在城市中“有迫在眉睫的危險或傷害” 下才可以在局部地區實施以免除一般人們更大的不適應感,這是非常短見自私的思維,所以根本性引不起共鳴。

縱觀這次實施宵禁各城市並未因此而造成另外的紛爭與混亂,特別是因為強制實施後更避免了各城市平時不可預測發生的搶劫、縱火和其他犯罪活動,所以宵禁有利也有害,但在權衡得失後,實施宵禁當然是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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