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特稿

【移民新知】 加強H1B簽證職業類別分類項目規定的主要內容—胡曉麗移民律師專欄

    2020年10月8日,美國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發布了“加強H1B非移民類簽證職業類別分類項目”規定(Strengthening the H-1B Nonimmigrant Visa Classification Program),將於2020年12月7日開始生效。主要內容如下:

1.修訂了專業性職位(specialty occupation)的定義

該規定限制了專業性職位的認定,要求申請人所學的學位專業與其從事的工作職責具有直接關聯性(Directly related specific specialty)。像工程學(engineering), 博雅教育(liberal arts)、商學(business)等沒有進壹步方向的專業將不滿足專業性職位的定義;當多種不同方向的專業領域作為壹個職位的最低入門要求,申請公司需要證明每個專業領域與申請的職位具有直接聯系;當壹個職位要求多個學位,則這些學位需要與職位有直接聯系。

2.修訂了第三方工作地點(Third-Party Worksites)的定義

定義為實際工作地點。第三方派遣公司的工作簽證最高有效期也從三年縮減為壹年;

3.修訂了雇主雇員關系(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的定義

將“合同工”從美國雇主的定義中除去,同時增加了“公司”;所申請的工作職位自申請開始時間即存在,並是真實的工作機會;第三方派遣公司的申請需要提供相應的合同、工作指令、或其他證明文件如第三方工作地點的詳細證明信等。

4.增加了現場檢查的範圍等規定

該規定要求移民局對於所批準的H-1B工作申請少於申請公司要求的時間的情況下,需要做出簡短說明;增加了現場檢查規定及其範圍,包括總部、衛星地點、H1B工作者正在或即將工作的地方,包括第三方工作地點;如果被檢查地點不配合,將會導致申請被拒或撤銷已經批準的申請,意味著在該規定實施後政府部門將會開展更多的現場檢查。

上述內容,除了在第三方工作簽證縮短為壹年、雇主定義去掉合同工加公司等內容外,所謂新規定,其實都是多年來H-1B審理實踐做法的總結。

美國國土安全部發布此新規的同時,勞動部(Department of Labor)也配套出臺了 “加強對部分臨時性和永久性外國雇員的工資保護”規定 (Strengthening Wage Protections for the Temporary and Permanent Employment of Certain Aliens),改變了對於H1B、H1B1工作簽證和EB-2、EB-3工作綠卡申請人的職位所對應的最低工資的計算方法,從而大幅度提高了現有的四個級別的工資標準。

這兩項新規定,對美國H1B工作簽證及配套的工作移民將產生重大影響,尤其工資標準的大幅度上升,對於華人社區的中小企業的沖擊將是顛覆性的。新規是否順利實施,不受法院禁令的影響,都還不確定,拭目以待。

更多美國移民法最新資訊,下周與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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