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著華觀點

【李著華觀點: 選舉人團團團轉-宜修不宜廢】

全美各州的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已確認拜登獲得過半數的306票取得總統當選資格,等一月初經由國會清點票數無誤後他才算真正當選總統,從選舉完成到結束,耗時達兩個月,即使川普對選舉結果無異議,選舉人團也忙得團團轉,所以曾參選總統落敗的希拉蕊公開建議取消選舉人團制,改採全民普選,由於她的建議背離了聯邦政府的精神, 所以不太可能被廢除,不過適度的修改選舉法規倒是必須而且也可行的。………………………………..

現行選舉人團制是根據全美每10年舉行一次的人口普查所統計出的各州人口數所平均分配到的聯邦眾議員人數,加上各州所擁有的兩個參議員席次的總和,再加上華盛頓特區的三個名額共有538張選舉人團票,所以除了華府獲得三張選舉人票(elector)外, 其他各州都是2票加上眾議員數量的票,人口越多的大州,選舉人團愈多,不過缺點是選舉人團票變成了”張張都重要,票票不等值”, 例如加州有3900萬人口,擁有選舉人團票55張, 所以平均每71萬人才擁有一張選舉人團票, 而擁有3張選舉人團票的佛蒙特州只有62萬人口, 平均每20.6萬人就有一張選舉人團票, 所以每張選舉人團票的代表性與價值差異非常大!

更嚴重的就是贏者全拿, 任何候選人只要在一個州輸了普選票, 選舉人團票就1張都拿不到, 這是相當不公平的, 目前只有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是”唯二”依照普選票得票比例來分配選舉人票,最大的好處就是所有候選人利益均霑,不會再發生在全美得票最多的人反而落選,像2016年的希拉蕊與2000年的高爾就是選舉人團制的受害者。

選舉人團制的確沒有辦法讓人民直接公平的選舉出總統,而且可能成為威脅和摧毀民主選舉的不定時炸彈, 試想想看,如果今年川普在全國普選中勝出而僅僅輸掉搖擺州的話,他會善罷甘休嗎 ?

不過選舉人團制卻體現了美國是一個聯邦體制的合眾國, 充分展現出大州對小州有容乃大的精神, 讓州州地位平等而不被忽視,所以要廢除此種制度,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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