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加哥時報/快訊)當諾拉·伯納姆和她的女伴莫莉·克裡卡2018年決定要個孩子時,她們驚訝地發現自己的醫療保險不能幫他們支付不孕的費用。保險公司告訴這對來自波蒂奇公園的女同性夫妻,她們必須證明有12個月的無保護措施的性行為才能被認定為不育,繼而才能被認為有資格獲得保險。
伯納姆溫和地向她解釋,兩個女人不要孩子的程式與常規並不相同。當時如果她們想要子宮內授精(將精子植入子宮的一種手術),她們必須自掏腰包支付12個月的費用,保險公司才會提供幫助。
最近伊州議會兩院都通過了一項法案, 該法案將要求伊州的許多醫療保險公司將生育保險範圍擴大到LGBTQ人群、單身人士和有某些健康問題的女性,而不是讓他們在一年內先自己嘗試。它還將要求醫療保險公司為35歲以上、沒有這些受孕障礙的女性提供不育治療的費用,這些女性在嘗試治療6個月後就可以獲得費用補償,而不用等待12個月。
但該法案必須由州長簽署才能成為法律。該法案的發起人、芝加哥民主黨眾議員瑪格麗特·克羅克(Margaret Croke)說,如果該法案成為法律,這些要求將適用於該州20%的保險計畫。該法案在眾議院以68票贊成、43票反對、參議院以49票贊成、6票反對獲得通過。
一些議員在4月份的眾議院辯論中表達了對這項措施的擔憂。眾議員湯瑪斯·莫里森(Thomas Morrison, R-Palatine)說:“我們談論的是卵子的銷售,精子的銷售,我們談論的是為代孕付錢,基本上人就是商品”,他投票反對該法案。儘管如此,宣導者稱該法案對LGBTQ人群來說是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如果該法案被簽署,伊州將成為第7個強制要求為LBGTQ人群提供不孕保險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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