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著華觀點

【李著華觀點 : 教育變了樣-支付大學運動員薪水不智也!】

在美國最高法院判決NCAA全美大學不得限制運動員獲得相關津貼或福利後, 各大學允許了學生使用他們的名字和形象交易賺錢,許多知名學生爭先與手機公司、垃圾搬運場和服飾企業建立合作代言關係, 這等同於大學生開始支領校內與校外巨額薪津, 大學商業化,教育變了樣, 真讓人擔憂大學已不再是教育殿堂了。

大學該付錢給球員嗎?如純粹從企業經營角度來看, 當然是合理的, 但大學之所以稱之為大學, 那是一個傳道、受業與解惑的知識殿堂,必須維繫優良的道統,如學生在校領的錢比老師高, 他還會尊師重道嗎?所以我認為了除了限制數額的獎助學金外,大學不該支付薪水給球員。

NCAA一級體育聯會在體育競賽獲取的利益遠遠超過學術所獲致之成就,這導致大學教育變質、變樣與變調,這個問題聯邦最高法院似乎沒有深刻領悟, 就像最近他們判決初中女學生以F字開頭的髒話並豎起中指去詆毀學校是她所擁有的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一樣的不可思議, 最高法院一連串的判決讓我感覺他們的”最高明”之見解往往是與一般衛道之士與市井小民是不同的啊!

其實NCAA當局當然知道商業利益不該玷污教育學術,早在1978年就通過《業餘體育法案》明確規定大學球員嚴禁收取任何比賽報酬或場外收入,只是這紙禁令形同廢文,由於球賽為學校帶來巨額利益,包括門票收入、電視網路轉播權利金、廣告贊助以及球鞋球衣代言費等,總收入每年都高達數十億美元以上,學校為酬庸球員的貢獻,也會暗中利用不同管道支付他們或家長,這已成為公開秘密,也正因為太普遍了,才會有人認為不如公開允許學校付薪水給球員,畢竟那些錢是他們賺進來的。

乍聽之下,雖言之成理,但卻違背教育初衷,況且NCAA本質上屬於非盈利性組織,其目的是為了達成全方位養才教育以及獨立思考與判斷的精神,一旦學校徹底商業化,學生身份將轉變成為大學服務的僱員,後果將不堪設想,這些都是我們必須深思熟慮的啊!

Categories: 李著華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