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加哥時報/快訊)羅恩·塞弗(Ron Safer)仍記得1998年法官判處黑幫領袖拉裡·胡佛(Larry Hoover)被判無期徒刑的那一天。塞弗曾協助起訴胡佛,後者在伊州的一所監獄裡依舊管理著一個龐大的街頭幫派。在接受芝加哥太陽時報採訪時,塞弗說:“我感覺正義得到了伸張,但這並沒有什麼樂趣。”
25年後,胡佛的另一扇門也被關上了——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哈裡·萊寧韋伯(Harry Leinenweber)7月6日否決了胡佛根據《第一步法案》要求減刑的請求。《第一步法案》是時任總統川普在2018年簽署的。萊甯韋伯此前曾表示,他對這一想法持開放態度。但在一份期待已久的19頁的文件中,萊寧韋伯稱70歲的胡佛是“伊州歷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罪犯之一”。如果胡佛最終獲釋,他擔心“會有很高的傷害風險”。美國地方法院記錄:“時至今日,胡佛仍然享有盛名,並受到黑幫信徒的讚頌。”
胡佛的律師賈斯汀·摩爾(Justin Moore)稱這“極其罕見”。摩爾說:“我不認為這項裁決為拉裡·胡佛的獲釋關上了大門。”摩爾指出,胡佛正在單獨服刑,除了看書什麼也做不了。他問道:“監獄是用來改造犯人的還是懲罰犯人的?”除其他事項外,《第一步法案》(First Step Act)允許聯邦囚犯根據2010年頒佈的較低刑罰尋求減刑。
1973年,胡佛在州法院被判有罪,需要在伊州的監獄系統中服刑150至200年。在那裡,聯邦政府說他每年有1億美元的毒品生意,而成千上萬的黑幫手下繼續在芝加哥和其他城市為他工作。一項聯邦調查隨後導致胡佛因經營一家犯罪企業而被定罪。1998年,在一場聽證會結束後,萊甯韋伯判處胡佛終身監禁,這引發了兩人之間的相互指責。萊甯韋伯告訴胡佛,他曾用自己的魅力贏得了數千人的忠誠,這證明他可以成為一個偉大的人。但他卻誤用了上帝給他的偉大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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