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當全世界都受益於新冠疫苗療效使疫情在極短時間內獲得控制之際, 卻傳出研發出疫苗的Moderna藥品公司與美國國家衛生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簡稱NIH)發生了專利權之爭, 很可能要透過司法途徑來解,由於牽涉到複雜的醫學問題, 法官最終判決肯定會引發爭議。
新冠疫苗是一種醫藥的智慧財產, 智慧財產權是各國都極端重視的個人創作與發明的權益, 因此在經過合法注冊後必百分之百獲得保障, 也只有在獲得保障下, 各種有利人類的發明與創作才會源源不絕產生 。
我們回顧去年當美國面臨疫情災難之際, 川普投入數十億美元成立了”神速任務小組”, 以巨資鼓勵專家和藥商研發疫苗, 而且超前以20億元預購一億劑疫苗,目的就是希望能鼓舞他們早日研製出藥劑, 果然去年底, 輝瑞(Pfizer)與BioNTech、莫德納(Moderna)與強生(JNJ)研製成功, 並經美國藥物管理局FDA緊急使用授權後在美與各國大規模接種。
拜登入主白宮後所出台的政策也都是以疫政為優先, 他所設定的全民免費接種目標都超前達成,白宮後來又支付大筆款項給藥商, 激勵他們源源不絕生產疫苗, 如果要求藥商們放棄專利權, 他們的智慧財產將一文不值, 在無利可圖下, 不太可能還會研製出新疫苗來, 因此,放棄專利是一種蔑視智慧的態度。
現在Moderna公司與NIH的問題出在他們雙方曾有多年合作研發藥物的緊密關係, 這次NIH不但在Moderna研發新冠疫苗以及三次臨床實驗過程中資助了180億美元經費, 而且更有三位頂尖藥學專家一起投入研究, 他們也確實做出了巨大貢獻, 這些都有研究報告與數據可做為證據, 儘管他們是受僱於NIH聯邦機構, 但是畢竟曾在這款疫苗上殫精竭慮, 付出智慧與心血, 因此Moderna藥品公司在申請專利時不把他們列入顯然是不公平,也不公道的!
唯一對NIH不利的是, 該聯邦機構以前從未與製藥廠爭取過專利分享, 畢竟他們完全是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場大量資助廠商盡快研發出救治人民的新藥品以造福全民, 不過但新冠疫苗則不同, 這將是一款在未來幾年最有經濟價值的藥品, 所以他們應該有權去分享專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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