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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著華觀點 :校園槍聲響起–底特律高中濺血的省思】

位於美國中西部密西根州底特律市的牛津高中一名高二學生攜帶武器到校向老師和同學開槍, 血濺四處, 造成3 死 6 傷慘劇, 兇嫌已遭警方逮捕, 他保持緘默不語,但表示將尋求律師保障自己的權利。正在明尼蘇達州開講基礎設施法案的拜登總統已聽取了幕僚簡報, 他立即向受難家屬慰問,並表示將加強寬槍枝管控。

這次的血案又讓校園安全成為焦點話題。根據警方初步公佈的資料,這個槍殺了3個同學的嫌犯只有15歲,比上星期在威州基諾沙市獲得無罪釋放的18歲青少年瑞滕豪斯還年輕, 我不相信持著AR-15 突擊步槍在大街上打死2個人的瑞滕豪斯被陪審團判定五項重罪不成立沒有激勵了這個15歲的兇嫌行凶,問題是,瑞滕豪斯有自衛保命的理由, 但這位高二暴徒殺人動機無論為何, 他也沒有正當理由輕易逃脫刑責, 如果他以為找律師就可脫責保命,那是對法律過於膚淺的認知。

由於槍枝氾濫成災,美國槍擊事件天天有,到處有,似乎已沒有任何地方安全了,從大街、小巷、教堂、市場、工作室、快餐店、電影院到遊樂中心……, 處處都是歹徒行凶的地方,兇手身份從落魄人士到極端分子、種族主義者和精神病患者,他們使用各樣武器進行攻擊,處處都成為殺戮場, 不過最令人擔憂的莫過於發生在校園裡, 有一些特別令人痛心的慘案, 如發生在維吉尼亞理工大學的血案,那個名叫趙承熙的韓裔學生因求學與生活頻遭挫折, 竟在校內打死30多人,造成美國史上死亡最多的校園槍擊案,再如康州的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案也死傷慘重, 讓人印象深刻。

經過多年來的觀察,我已梳理出槍擊案發生後固定的流程,那就是 : (1)兇手開槍濫殺→(2)警察獲報後迅速趕到現場槍殺或逮捕兇手→(3)總統獲報後立即做4件事—①向美國人表達悲痛②向受難家屬致哀③向犯案者譴責④向國會呼籲通過槍支管控法→(4)輿論熱議探討槍枝氾濫問題→(5)國會參眾兩院通不過槍支管控法案。

在以上五個流程走完之後,當然,在不久之後,當另一個槍擊案再發生時, 又開始按照以上的流程繼續再走一遍……..走到我們真的已感到麻木不仁了, 那豈不是一件很悲哀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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