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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市政府德政:為男女雇員提供12周的帶薪產假

(芝加哥時報/快訊 )芝加哥太陽時報報道,芝加哥市長萊特福特(Lori Lightfoot)宣佈,芝加哥市將從1月1日起擴大產假政策,允許所有3.2萬名芝加哥市政府員工享受最長12周的帶薪產假,無論他們是“生育的父母還是非生育的父母”。

芝加哥的育兒假政策目前提供給親生父母4到6周的帶薪假期,給“非親生”父母兩周的帶薪假期。該政策自2011年以來一直沒有修訂過。市長辦公室聲稱,將帶薪假期擴大到12周。這將使芝加哥成為實施如此慷慨的政策的中西部和全國最大的城市之一。有資格享受12周的全薪產假的市政府雇員必須在產假開始前為芝加哥市工作至少一年,並在這12個月內工作至少1250小時。聯邦《家庭醫療休假法》也有類似的資格要求。

AFSCME發言人安德斯·林德爾(Anders Lindall)表示,父母雙方都有12周的帶薪假期,城市員工可以“把家庭放在第一位”。林德爾說:“在雇主難以留住和吸引優秀人才的時候,這是一種鼓勵在城市就業的動力。”

芝加哥勞工聯合會主席鮑勃·瑞特說,對城市雇員更慷慨的產假政策“屬同一類重要權利,包括對工人的預產期安排和帶薪病假。”他說:“我們生活的世界不再把生孩子或收養孩子視為一個人的責任。我們知道,在孩子出生後很小的時候,父母雙方都參與其中,這是他們形成聯繫的關鍵時期。這也是最艱難的時期之一。”瑞特說,他不知道擴大福利將花費芝加哥納稅人多少錢,也不知道芝加哥市計劃如何支付。他只知道這是“每個人都應該享有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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