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曉麗律師專欄

【移民新知】公眾負擔新規(下)

 

上期我們談到,2022公眾負擔新規沿襲了99年規則較為寬松的政策,有很多不予考慮或排除在外等措施。本篇繼續。

1.新規其他不予考慮的因素,如下:

  • 其他補充或專門目的的福利(如交通補助)
  • Stafford 法案天災援助
  • 天災援助
  • 流行病相關的現金援助計劃
  • 人口販運或刑事犯罪生還者的援助
  • 現金福利所得
  • 稅收返點或抵扣

2.哪些接受公共福利的主體納入考慮範圍?

  • 僅美國境內綠卡申請人或需求入境的申請人本人獲得的福利予以考慮;
  • 移民申請人的家人使用的公共福利不予考慮。

3.部分移民類別也不適用公眾負擔規則,如下:

  • 暫時保護身份(TPS)
  • 難民和庇護申請人身份
  • T、U簽證申請人
  • 受虐婦女申請人

4.適用綜合評定標準:

  • 判定是否構成公眾負擔,采用綜合評定標準(totality of the applicant』s circumstances)
  • 移民局將考慮申請人的年齡;健康;家庭情況;資產、資源、和經濟狀況;受教育程度和技能;864擔保表格數額是否充分;現在和/或過去接受公共福利的情況;
  • 但是,現在和/或過去接受公共福利的情況本身不足以導致發現申請人成為公眾負擔而不予入境。

 

更多美國移民法最新資訊,下周與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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