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加哥時報/快訊)法律明確提出帶薪休假相關規定在美國很少見,目前美國14個州和華盛頓特區通過類似的法律要求僱主提供帶薪病假,但員工只能在與健康有關的情況下使用。伊州此番新立法的不同之處在於,只要員工按照合理的僱主標準提供了通知,他們就不必解釋缺席的原因。
相比之下,緬因州和內華達州也允許員工決定如何利用他們的時間,但緬因州的帶薪休假法只適用於僱員超過10人的僱主,內華達州的帶薪休假法則不適用於僱員少於50人的企業。伊州的法案將覆蓋幾乎所有員工,而且沒有基於企業規模的限制。救生員等季節性工人、聯邦僱員或在學校從事非全職臨時工作的大學生都將被豁免。該法案將於2024年1月1日生效。員工每工作40小時可獲得一小時的帶薪假期,但僱主可能會提供更多的帶薪假期。員工只要工作滿90天就可以開始使用這段時間。
1月11日,該法案在參衆兩院獲得通過時,普利茲克說:“工薪家庭面臨的挑戰已經夠多了,不用擔心生活出現問題時失去一天的工資。庫克郡和芝加哥的法令已經要求僱主提供帶薪病假,這些地區的工人將繼續受到現行法律的保護。
小企業倡導組織,全州獨立企業聯合會反對這項法案,稱它“對所有僱主實行一刀切的規定”。該聯合會的州主任克里斯·戴維斯(Chris Davis)在法案通過後的一份聲明中說,小企業主面臨着嚴重的通貨膨脹、燃料和能源成本上升以及合格工人的缺乏,這一要求將成爲“額外的負擔”。
帶薪休假政策專家、智庫美國進步中心高級研究員莫莉·韋斯頓·威廉姆森(Molly Weston Williamson)稱伊利諾伊州的立法是“朝着正確方向邁出的一大步”。除了確立員工享有帶薪休假的權利外,該法案還將禁止僱主對使用帶薪休假的員工進行報復。威廉姆森說,這是確保“低收入工人或其他更弱勢的人真的、實際上能夠抽出時間”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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