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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著華觀點: 依然陣痛–最高法院墮胎裁決一年後政治動盪和孕婦受擾依舊】

一年之前,  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歷史性的羅訴韋德案”(Roe versus Wade) don’t turn造成了政治動盪和孕婦受擾。

一年之後,這種動盪和受擾依舊, 關於墮胎權利和生殖權的全國性辯論仍在50個州繼續激烈進行, 似乎沒有停止的跡象。

最高法院大法官在一年之前的決定鼓舞了已經尋求限制墮胎的州,導致超過四分之一的州實行近乎全面禁止墮胎的法規, 而律師和法官現在對一種被FDA批准的藥物米非司酮(俗稱墮胎藥)的法律地位提出質疑。根據家庭計劃學會的研究,在這一裁決後的六個月中,提供墮胎的數量下降了超過4萬次。與此同時,墮胎在墮胎仍然合法的州份增加了一萬多次,顯然,對墮胎權利的限制並不影響公眾對墮胎的需求。法律限制不僅意味著一些婦女無法獲得墮胎,還意味著婦女因繼續懷孕而受到傷害,這些懷孕對她們的健康帶來了重大風險。。

最新的一份皮尤研究中心的報告發現,, 墮胎合法化是美國的主流民意, 62%的美國人支持在大多數或全部情況下合法墮胎 , 很多州仍在制定自己更新的墮胎法律, 許多民主黨人和倡導團體正在各州推進新的法律論點, 以確保女子的墮胎權利與潛在途徑,在24個允許公民提案的州份中,這些提案仍然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因為選民使用直接民主制來對抗他們認為極端的選舉官員,但以是那麼些由共和黨所掌控的州議會不断的在設立障礙,以阻止反映選民意願的墮胎政策,由川普所提名的三位極端保守的大法官給反墮胎活動家帶來了他們最渴望的勝利,但在2024年的選舉中川普一旦正式參選總統可能會遭遇到強烈的反彈!

事實上墮胎的爭議已從生命的權利衍生為政治的議題,爭論了半世紀之久, 由於牽連到健康、宗教、道德、倫理、人權、自由以及法律等錯綜複雜的議題,各方見仁見智, 爭論不休, 如今美國婦女近半個世紀以來享有的憲法墮胎權利因為大法官的裁決而被剝奪了!

最高法院是在1973 年引用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對”羅訴韋德案”做了婦女墮胎合法化的詮釋與判決, 該院認定女子可選擇在胎兒出生前六個月終止妊娠,這是從維護女權觀點去樹立墮胎自主的精神,然而從保守派觀點來看, 墮胎就是殘害新生命, 且對孕婦健康充滿威脅, 但最高法院既已做出判決, 也成為各州遵循的明燈, 現在卻翻轉禁止了, 不就是”以今日之非,推翻昨日之是”嗎!隨著時代與環境的更迭以及人類思維的改變,先例並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最高法院在過去60年裡經常推翻先例, 不過根據歷史學家大衛·舒爾茨的統計,從1789年至2020年之間發佈的25544項最高法院裁決中,只有145項被推翻, 所以從歷史長遠的眼光來看,推翻先例算是不尋常的。

在取消了這一項可能是當今大多數在世的美國女性一直享有的權利的同時,最高法院也拓寬了一條道路,這條道路可能會帶來一系列重大決定,其中包括LGBT群體的權利和避孕相關的事項可能會受到威脅, 其他如人們選擇與誰結婚的權利,包括父母決定當地學校董事會是否可以要求其子女在學校戴口罩的權利,簡而言之,司法判例的權威已經被極大地削弱,這會導致美國未來在法律上的高度混亂。

 

最高法院對於墮胎的裁決已使美國變成”一國兩制”的國家, 所以, 居住在不同州的美國的女子將為”要不要墮胎”以及”能不能墮胎”感到迷茫與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