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加哥時報快訊) 一名55歲男子因涉嫌在芝加哥西郊瑞柏市的華格林進行盜竊而被捕,同時也面臨毀壞財物罪的指控。此人已因另一起家庭暴力事件而被前審拘留。儘管他因另一罪行被拘留,法官根據Safe-T-Act法律被要求釋放他。州檢察官和警察局長強調,法官應有權決定是否釋放被告,並呼籲修改法律。嫌疑人將於4月1日再次出庭。
這一名55歲的男子因為在芝加哥西郊瑞柏市的Walgreens進行盜竊而被拘留起訴。這名瑞柏市居民被控一項第二級重罪的盜竊罪和一項第四級重罪的毀壞財物罪。他目前因涉嫌於2月24日發生的家庭暴力事件而面臨家庭暴力和加重攻擊的前審拘留(兩者均為A級輕罪)。
瑞柏市警方稱,2月23日大約早上5:20,該嫌疑人進入位於西87街63號的Walgreens,意圖進行盜竊,破壞了一扇窗戶,造成了500至10,000美元的損害,隨後逃離現場。
在嫌疑人被確定為案件嫌疑人後,喬治·福特法官(George Ford)於3月6日發出了逮捕令。嫌疑人在杜佩吉郡(DuPage County)監獄被服務逮捕令,當時他因家庭暴力/加重攻擊事宜被拘留。
杜佩吉郡州檢察官羅伯特·柏林(Robert Berlin)和瑞柏市警察局長賈森·阿雷斯(Jason Arres)宣布了這一消息。柏林表示,嫌疑人因與本案無關的罪行被拘留在這個最新案件中,“[嫌疑人]最嚴重的指控是強制重罪的盜竊,根據Safe-T-Act的危險性標準,這是一個非拘留罪行,除非對另一人使用了暴力。今晨,法官迪登(Dieden)根據法律被要求釋放[嫌疑人]。”
柏林強調,在聽取案件的事實和情況後,法官而非立法機關最有資格決定被告是否適合前審釋放。他仍然堅持這一點,並繼續敦促州議會修改法律,允許法官在每個案件中使用自己的判斷權,類似於新澤西州的前審釋放法。
嫌疑人下一次出庭是在4月1日,由麥克爾·瑞迪法官(Michael Reidy)主持的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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