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加哥時報訊)“我叫岳明樓,是南宋岳忠武王岳飛的第三十五世嫡孫三支霖系後裔。作為岳家的嫡系子孫,弘揚岳飛文化、發揚先祖精神,我責無旁貸。”岳明樓的這些“富有歷史擔當精神”的說辭,曾讓投資人老金感動不已。
岳明樓對外自稱是當代文化藝術界及岳飛後裔中頗有影響力和建樹的策劃組織活動家,是岳飛文化的研究學者,還是知名的影視編劇、製片人。
但事實上,他是一位詐騙老手。
神通廣大的“岳飛後人”
2014年4月,岳明樓作為精忠岳飛文化產業投資集團公司實際控制人,通過互聯網等方式向投資人公開宣傳包括電視劇《精忠岳飛》、紀錄片《夢追岳飛》和岳飛音樂劇等項目,還說打算投資建設位於湯陰縣岳飛故里的岳飛文化廣場。
老金也是投資人之一。
岳明樓還聲稱自己是中國岳飛文化促進會的創始人和會長,他的一位得力助手杜遠航,任精忠岳飛文化產業投資集團公司的副總經理,負責該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時也是中國岳飛文化促進會的副秘書長,參與促進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這家精忠岳飛公司於2014年至2015年期間,通過互聯網及熟人間的口耳相傳、客戶推薦會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宣傳依託岳明樓龐大的企業、社團背景和經濟實力,融資投資影視、岳飛文化產業、炒外匯等,並與投資人簽訂了《資金委託管理與擔保協議書》。
雖然他們簽訂的合同期間僅為6個月,卻許諾了不低於2%的月息,且承諾保本保息。

在數個公開場合,岳明樓向投資人們介紹,自己是《精忠岳飛》電視劇的編劇和製片,是一位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影視工作者。
實際上,他只是《精忠岳飛》劇的劇本統籌,能在網絡上蒐集到的岳明樓參與的電視劇也僅此一部。
不少投資人都表示,他們對岳明樓公司之所以產生強烈的投資衝動,來源於一部岳明樓公司製作的紀錄片《夢追岳飛》,在這部22分38秒的視頻影片中,岳明樓擔任解說。
投資人老金表示:“我們20世紀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小時候看到岳飛作為抗金名將的戲劇,多有一種愛國情結。現在在岳明樓這裡看到《夢追岳飛》的紀錄片,我胸中彷彿一腔熱血被燃起,加上整個影片的配音配樂也是相當的激情澎湃,於是我們也願意跟著這位岳家後人乾些事業。再說,投資拍片屬於文化產業,能不掙錢嗎?這個利益也大。”
60%—70%的高額年回報
阮馨然被這家公司騙60萬元人民幣,是損失最多的投資人之一。
2014年8月,她通過老戰友介紹認識了一位在精忠岳飛公司投資的人,知道了這家公司和其所謂的“投資項目”。
這位投資人朋友說,自己與該公司副總經理杜遠航私下關係非常好,對方為人相當可靠。
“杜遠航帶著我搞投資,每月返息人民幣5萬多元,給你看看我的投資合同。”看到這位投資人朋友的投資合同後,阮馨然就跟著她來到位於北京市東三環該公司所在地瞭解情況。
在會議室里,精忠岳飛公司的工作人員向她們介紹了他們公司的幾個項目,許諾給予60%—70%的回報。
杜遠航甚至還說:“你們放心吧,岳總是如假包換的岳家後人,岳家後人遍布世界各地,都是有錢有勢的。”

阮馨然不是沒有懷疑過,做什麼業務能夠有如此高的回報率,但工作人員信誓旦旦地表示:“我們公司專門聘請了專家,依靠專業的團隊運作。每個投資人都有自己的獨立賬戶,收益安全可靠,完全不用有任何擔心。”
聽到這樣的解釋,阮馨然一方面覺得是這是熟人朋友介紹,又有公司可以托底,而且收益也高,不妨一試,於是就投資了。
2014年9月2日,阮馨然和朋友一共湊齊60萬元,以阮馨然的名義,打到了岳明樓個人賬戶里。
過了幾天,阮馨然來到該公司簽訂了為期半年的融資擔保合同,拿到了60萬元的收據。
同年10月11日,公司向阮馨然支付了2萬多元的利息,此後連續3個月,該公司每個月都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向阮馨然支付2萬多元。
到2015年2月,阮馨然卻再也沒有收到該公司打來的利息,於是阮馨然聯繫了當初介紹她投資該公司的兩位投資人,他們也異口同聲表示,自己也未收到公司的利息。
其實,在3個人等待利息的時候,精忠岳飛公司已經悄悄搬走了,沒有通知任何投資人。
2014年春節之後,經過多方打聽,3人先後多次來到精忠岳飛公司的新辦公地址索要利息,一開始,工作人也會接待他們安撫她們,杜遠航說道:“你們先回去,下個月就給你們打錢。”
岳明樓也承諾,很快就會解決問題,但是3人就是拿不到錢。一拖再拖,再後來,岳明樓不再接聽3人的電話。

隨後,公司的新辦公場所也關門了,岳明樓和杜遠航徹底失聯了。
2016年8月30日,阮馨然到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報案,9月27日,東城分局立案偵查。
2019年3月1日,民警在秦皇島海港區某小區將岳明樓抓獲,同日,岳明樓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刑事拘留,後經東城區檢察院批准,於2019年7月2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逮捕。
2019年6月25日,杜遠航經過電話傳喚到東城區經偵支隊投案,隨後被刑事拘留,並於7月29日被逮捕。
2019年9月2日,岳明樓因涉嫌合同詐騙罪、杜遠航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移送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查無此公司”
案發後,東城區檢察院檢察官汪珮琳詢問被害投資人時發現,這些曾給岳明樓投資了幾十萬的投資人,竟然沒有一人去網上檢索一下精忠岳飛公司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目前,從天眼查可知,該公司在香港註冊,但在大陸沒有註冊也沒有備案,是不能在大陸經營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出具查詢結果顯示,沒有中國精忠岳飛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企業信息。投資人說,都在岳明樓的辦公室了看到了營業執照,但是,辦企業不僅需要辦理營業執照,而且,要去工商部門進行登記。”
2019年9月26日,根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關於企業數據查無的函》,與岳明樓有聯繫的6家公司中的3家公司:中國精忠岳飛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精忠銀通互聯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精忠信泰投資(北京)有限公司,在企業登記數據庫里都沒有留下企業信息記錄。
辦案檢察官又到民政部進行了查詢,民政部出具了《關於中國岳飛文化促進會登記情況的說明》證明,中國岳飛文化促進會沒有進行登記,不是合法組織。
經查,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間,岳明樓以中國精忠岳飛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未經工商註冊)的名義,採用虛構融資公司、擔保及項目,隱藏項目真實情況等手段,在北京市東城區等地,伙同杜遠航,在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的情況下,通過互聯網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與投資人簽訂《資金委託管理與擔保協議書》等,承諾高額回報,先後吸收6名投資人資金共計人民幣400余萬元,造成集資實際損失共計人民幣200余萬元。

據汪珮琳介紹,這些投資人的錢款都進了岳明樓的私人賬戶,被人用於私人開銷上,美其名曰,“生意場上的必要消費”。
在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看守所里,岳明樓面對辦案檢察官,完全是一副裝傻賣痴的狀態,他還表示自己褻瀆了“岳家後人”的身份:“岳家沒有我這種丟臉的後人。”
他究竟是不是“岳家後人”?汪珮琳表示,自己也曾經試圖查詢過這個問題,“但無從查證。
但無論打著什麼旗號,只要進行任何犯罪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認定集資詐騙罪
辦案檢察官分析說,精忠岳飛公司不僅未取得國家許可的金融經營資質,甚至沒有依法進行工商登記,卻通過互聯網宣傳、客戶推薦等多種宣傳方式,使社會公眾相信精忠岳飛公司的經濟實力,以及項目的真實性,承諾保本保息,甚至提供本息擔保、約定到期回購。
岳明樓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有非法佔有投資人錢款的主觀故意,構成集資詐騙罪。
2020年3月1日,東城區檢察院向東城區法院以集資詐騙罪起訴岳明樓,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起訴杜遠航,分別提出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和有期徒刑二至三年,並處罰金的量刑建議。
2020年12月29日,東城區法院判決岳明樓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被告人杜遠航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被告人均未上訴。
“本案涉及的投資,收益年化達到60%—70%,沒有監管,也沒有風險控制,投資人做這種投資,投資款最後全都打了水漂,幾乎是必然的事。”
汪珮琳說,“作為謹慎的投資人,無論是做投資還是簽合同,首先需要確定對方公司否是真實存在的、是否是合法的。即便對方公司擁有營業執照,也要看其是否有金融資質,沒有金融資質的公司,是絕不能募集資金的。在企查查、天眼查和國家企業工商登記系統都能夠查到公司的基本信息,然而,本案投資人卻無一人去查詢這些基本的信息。另外,對於投資項目,投資人也應實地考察項目的真實性。對於要求將投資款直接打給個人賬戶的情況,也須要謹慎對待。”(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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