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加哥時報訊)房產附加稅作為美國房屋持有成本的關鍵部分,需全年繳納,這是投資者普遍認知。然而,何為房產附加稅?是否所有房屋均要繳納?需繳納多長時間?
01 房產附加稅的含義
房產附加稅,又稱 Mello Roos Tax 或 Community Facilities Districts (CFD),即是房產除傳統房產稅外的額外稅收。其設立的核心目的是為新開發社區的公共設施建設籌集資金 —— 當開發商規劃新社區時,若當地政府財政難以覆蓋學校、公園、消防站、公路、供水系統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成本,便會通過徵收此稅來填補資金缺口,且這筆稅費通常按房產價值的 1% 左右收取,繳費期限長達 20-40 年,直至覆蓋全部建設成本。並非所有房屋均需繳納房產附加稅,此類稅費僅針對部分規劃建設中的社區。若購買的房屋已存在較長時間,且非規劃社區,通常無需繳納房產附加稅。
02 房產附加稅特性
通常而言,房產附加稅具備如下特性:1. 無法抵扣稅額,與個人所得稅無關;2. 與房產稅同時繳交,合併計入房屋持有成本;3. 非全部房屋均需繳納,新開發區域通常需繳納,越新建且需建設公共設施越多的社區,繳納金額往往越高;4. 金額取決於房屋建造年代、社區規劃需求等,通常在 $300-3000 美元之間,部分大型新建社區甚至可能更高;5. 具有明確年限限制,繳滿規定期限後便不再徵收,這一點與需長期繳納的房產稅有顯著區別,因此構成了養房成本中一項階段性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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