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特稿

反反托拉斯 文/李著华(本报系总主笔)

電信傳媒合併消費者之引憂,AT&T與時代華納收購合併影響重大!

美國聯邦法院法官李察李昂(Richard Leon)日前裁定允許了AT&T以850億美元收購時代華納(Time Warner)集團的合併案,此一裁決不僅推翻了川普政府所堅決反托拉斯的市場壟斷行為,也為未來更多的電信業與傳媒體開啟了合併的浪潮,……………………..【李著華觀點 合併是反反托拉斯】≈電信傳媒合併消費者之引憂,AT&T與時代華納收購合併影響重大!≈-1這種寡頭壟斷和集中的商業模式對廣大的消費者而言,並非好事,所以我認為司法部應該據理力爭,依法上訴以避免將來有更多不利於民的合併壟斷出現!

眾所周知,AT&T是一個非常強勢的綜合電信業者,該公司所服務的專案既多又廣,除了我們所熟知的無線移動電訊與商務外,他們還擁有DirecTV有線付費電視網,而時代華納則擁有HBO、CNN、特納網路TBS、TNT和華納兄弟電影公司等, 有趣的是,原本時代華納是AT&T的節目供應商,兩者有上下鏈的關係,如今卻垂直合併,所以在去年12月當AT&T首度宣佈要並購時代華納時,司法部立即以損害競爭和消費者利益為由,阻止兩家公司合併,而川普更是公開向這兩家公司叫陣,認為他們合併的目標是邪惡的,因為AT&T必定會以時代華納生產的內容作為武器, 除了推高消費者的價格外,並扣留威脅節目,以懲罰他們的競爭對手,而且AT&T也將保留其傳統付費電視的現金來源,因而獨佔優勢。

由於AT&T不服司法部的裁決,遂與政府進入一連串的訴訟程式,如今李察李昂法官竟以政府未能履行職責,拿出該筆交易後可能會影響競爭的確實證據為由,因而推翻了司法部的決定,判定AT&T勝訴。

而根據AT&T自己的說法,他們和時代華納是一樁”創新潛力”的合併,會帶來的好處有以下幾點: (一)更快的創新:通過擁有內容和分銷,可以更快地創建新的產品和服務。(二)更便宜的選擇: 將推出一系列低價視頻服務,包括15美元的“瘦”套餐和針對無線用戶的特殊套餐。(三)更好的廣告:將以更高的價格銷售有針對性的視頻廣告,這可能會減少廣告的總點位,提高觀看體驗。(四)更好的內容:隨著對AT&T使用者流覽習慣的深入瞭解,內容創建者可以根據大資料計算內容開發更多的點擊。(五)下一代技術:將更快地增加5G服務,以便為更多的客戶傳輸其內容。

 

如果照AT&T的說詞,這一樁合併案顯然對消費者是有益無害的,因為他們念茲在茲的是,希望將時代華納所生產的優質內容與他們的無線、寬頻和付費電視領域的分銷結合起來,那不就是兩全其美的事嗎!但是AT&T所沒有說出來的事實是,在合併之後,他們的視頻將覆蓋美國逾一億五千萬的用戶,地域跨越美國、墨西哥和拉丁美洲,屆時他們可以肆無忌憚,為所欲為,自行調高消費者的價錢,民眾又能怎麼樣呢?更何況當他們架設開發出一個有針對性的廣告平臺,並允份利自已客戶的資料,大賺廣告利潤,你又能拿他奈何呢!

事實上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正當各大電信公司積極佈署,朝向媒體發展之際,而科技巨頭谷歌、Amazon、Netflix、Hulu和Facebook也日益活躍佔據多媒體和娛樂領域主導地位,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之中,將來如果各大電信公司如Verizon 、Comcast 和 Charter等等紛紛與媒體相互合併或是策略聯盟,整個市場的環境又會變成什麼樣的局面呢?這真的是讓我們廣大的消費者感到無比担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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