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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城觀察-艾野】 芝加哥市民根本沒有權利罷免市長

近日有華文媒體報導, 警察公會支持罷免市長約翰遜, 那是錯誤的訊息, 也是華文媒體誤導華人的慫恿報導, 因為芝加哥市目前並沒有權利罷免市長, 芝加哥居民只是正在請願,希望賦予人們罷免芝加哥市長的權力。在此之前,他需要超過56,000名選民的同意,才能將此事列入11月的選票。

如果居民丹·博蘭成功使芝加哥市選民獲得這種權力,芝加哥人最快要等到2025年5月15日滿一年任期後的2026年3月的選舉芝加哥人才有這種權力。在8月5日之前罷免請願需要56,464個簽名,然後芝加哥選民才能在11月的選票上決定是否2025年以後有杈利罷免市長,這份請願書本身不能也不會罷免約翰遜,

在全美15個最大的城市中,芝加哥是四個沒有罷免市長權力的城市之一,在伊利諾伊州,只有州長受到罷免程序的約束。

“這是一個來自郊區的家伙,他對我們所提出的多樣性和組織方式感到不滿,”約翰遜說道。 “顯然,這個國家的極右翼對於我的政府中有60%是女性,其中43%是黑人的事實並不是很高興。”博蘭表示他在這座城市居住了33年。他將約翰遜對“郊區”的言論視為一種侮辱。

伊利諾伊政策研究所的一項民意調查發現,截至2024年1月,只有29%的受訪選民認可約翰遜的工作表現,有57%的人不滿意。伊利諾伊州眾議員拉肖恩·福特(D-Chicago)於2015年曾提出過一項類似的罷免措施,當時拉姆·伊曼紐爾擔任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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