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非裔黑人佛洛伊德之冤死, 示威群眾抗議警察濫用權力, 進而佔領了西雅圖國會山附近六個街區, 並成立了所謂的“國會山自治區”(Capital Hill Autonomous Zone), 這些暴民似乎沒有放手撒退跡象, 由於西雅圖市政府與華盛頓州政府束手無策,川普總統揚言將派軍掃蕩以平息動亂,收回失土, 西雅圖市長鄧肯(Jenny Durkan)則抨擊川普無權過問, 他一旦出動軍隊將是違憲非法之舉。 川普與市長言詞交鋒,各執一詞, 到底誰對誰錯呢?我認為兩人都沒有說錯, 只是他倆都沒有把話說清楚。基本上總統出動軍隊來對付示威群眾當然是不對的, 因為軍隊是在戰場上用來對付敵人的,一旦出兵對抗示威者,那不就是把人民當成敵人看待了嗎!但是西雅圖這些示威群眾已跨越紅線,強佔土地組成自治區,儼然已經成為叛亂的敵軍,《憲法》和《國會法案》都賦予川普法定權力,可以召集國民警衛隊甚至現役部隊以制止這些妨礙法律實施的無政府主義者,所以川普派美軍與之交戰是站得住腳的! 而市長的說詞也言之成理, 因為維護法律和秩序,以及保護公眾健康和安全完全屬於憲法《第十修正案》賦予各州的警察權力。雖然聯邦政府在規範州際犯罪、向各州提供資金和支持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憲法》並未賦予華盛頓特區處理普通犯罪的明確權力,只有在暴力事件超出國家和地方當局的管轄範圍時,川普才可以執行憲法賦予的權力。 現在的問題出在, 市長並不認為這個自治區是真正要搞獨立叛亂,他們只是示威抗議手段過激而已,他們的暴行是因為警察濫權在先所造成的,所以無需動用國家軍隊來平定。但是鄧肯市長卻又沒有說出如何來解決這個動亂,所以川普才會有那麼強烈制的說詞! 在民主國家舉行示威抗議是相當正常與慣常的,不過這次西雅圖的示威太過火,市府又太軟弱,一退再退,連警察局都被佔領, 公權力被踐踏至此,給美國帶來極其惡劣的形象,也給暴民提供了壞榜樣,將來各個城市必會效尤,所以市府應以該想方設法立即平息暴動騷亂,否則就只好由聯邦政府派軍隊來平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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