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胡曉麗律師專欄

【移民新知】如何確保向移民局提出的加急請求獲批

這兩年病毒流行,移民局案件積壓嚴重,很多案子延遲審理,造成了加急請求劇增。但不是每個加急請求都獲批,需要符合法定條件和理由。最近,移民局更新了加急請求細則,舉例說明哪些請求符合條件,哪些不符。在請求加急前,需要詳細了解,否則,不僅加急請求不能獲批,還耽誤了寶貴時間。

【移民新知】 美國學生簽證系列談6:學生身份的失去与恢复—胡曉麗移民律師專欄

前面的介紹可以看出,美國學生簽證有學業、工作等方面的規定,如果違反將會失去學生身份,面臨遣返等。 哪些情況會導致失去學生身份呢?如:未經批準的工作、未申請全勤課程、未經批準的轉學、未完成全勤課程、犯罪行為、離開美國5個月以上 (註:新冠期間有靈活規定) 等。發生上述情況,學校指定專員(DSO)需要在21天內在SEVIS 系統停止其學生身份,在停止之時,學生必須立即離開美國,沒有Grace Period。離開美國後,需要重新在SEVIS 系統裏註冊新的I-20, 重新交費,在美國境外領館重新簽證,才可再次以學生身份入境美國。境外重新簽證的時候,領館官員也會考慮失去學生身份的情況,酌情批準或拒絕學生簽證。如果獲批,將以新的SEVIS ID 入境美國。   以下例外情況,不構成失去學生身份: 在冊學生暑期或年假期間; 因病或治療原因課業受影響不超過累計1年的時間; 最初因英語能力有限、不熟悉美國教學方法、課程安排不當等原因,經學校DSO批準,可以減少課業,但下學期須全勤學習; 最後一個學期可以少於全勤課業; 在多所學校註冊課程,總記學分達到全勤即可。   失去學生身份,在以下條件下可以向移民局遞交恢復學生身份的申請: 失去學生身份沒有超過5個月; 不是重復或故意的違反移民法行為; 目前正在或即將申請全勤學習; 未從事未經批準的工作; 不存在其他被驅逐出境的情形; 失去學生身份的情形出於不能控製的原因,並且如果不恢復將對該學生導致極端困難(Extreme Hardship)。哪些原因構成「不能控製」的因素呢?如:傷病、天災人禍、學校DSO 的失誤等。 學校DSO 重新出具I-20。 如果恢復身份的申請被移民局批準,則學生身份有效;如果沒有被批準,則學生簽證被吊銷。需要離開美國,重新境外使領館申請學生或其他簽證,入境美國。 更多美國移民法最新資訊,下周與您分享。   […]

芝加哥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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